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5-0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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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2021年福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6

     

(此件主动公开)

 

 

2021福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福鼎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紧扣“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这一中心,针对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将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监管方式引入常态,守住餐饮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持续提升我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一、突出重点难点,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强化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型以上餐馆和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中央厨房等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餐饮环节监管工作重点。要督促企业(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和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食品及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体检等关键环节责任的落实。

(二)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始终把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有效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切实做好人大、政协两会、开茶节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全年重大活动保障零事故。

(三)巩固网络订餐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解决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代理商)和线下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不落实、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二、突出创新监管,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

(四)持续开展“明厨亮灶”建设。以繁华商业街区、A级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幼儿园食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今年将完成1家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继续巩固、提升小学、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创建成果。对已建成的“明厨亮灶”单位开展回头看,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而不是流于形式。鼓励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网络厨房等方式实施“明厨亮灶”,推动“明厨亮灶”建设提质扩面。

(五)稳步推进餐饮色标管理。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探索多样化的色标管理形式,通过示范先行、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广工作经验,提高色标管理建设水平,努力完成全市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馆和就餐人数200人以上的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色标管理工作。

(六)扎实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重点督促指导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及时向追溯平台上传相关信息,提高餐饮环节注册率和录入量,力争年底前餐饮环节录入总量比去年提高20%以上。

三、突出整规并举,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七)实施餐饮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和省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项目清单、分类检查要点表以及省局印发的202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做好日常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分类监管、精准监管和规范监管水平。加大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力度,充分利用省局培训考核题库、学习课程或资料库以及培训考核系统或平台,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

(八)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春季梅雨季节、夏季高温)、旅游旺季和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节假日以及学校开学、中高考期间等为重要时段,以进口冷链食品、历年抽检不合格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商业区、车站、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结合疫情防控和创卫、创城工作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加工河豚鱼、织纹螺、野生毒蘑菇等有毒有害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九)配合做好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场监管总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持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经营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不得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等,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

(十)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检查频次,可由市民决定检查区域、检查店铺及检查项目,采取视频+图文直播形式公开监督检查过程,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实地监督检查,邀请媒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餐饮店后续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报道。

(十一)做好餐饮环节相关工作。按照《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使用公勺公筷、聚餐分餐制,倡导使用节能环保的餐盒、餐具,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属地部门职责分工,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餐厨垃圾处置以及餐饮油污、油烟污染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突出薄弱环节,着力补齐餐饮服务监管短板

(十二)突出中小餐馆薄弱环节。继续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做细做实“小餐饮”后续监管工作。推进中小型餐馆整治工作,持续解决中小型餐馆无证经营、擅自降低经营条件、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环境卫生差以及“三防”和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不足、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十三)突出农村集体聚餐薄弱环节。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聚餐风险管控、农村“流动厨师”培训管理、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责任险机制,督促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备案率,积极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四)突出特殊领域薄弱环节。加强与教育、民政、住建、卫健、交通、文旅、民宗、高速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进一步摸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供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养老机构(老人助餐点)、社会福利救助机构、建筑工地、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农家乐、民宿、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隔离医学观察点等特殊领域的餐饮环节底数,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开展监督指导,努力实现许可、建档、登记全覆盖,切实强化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