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4〕26号)、《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号)文件精神,现将福鼎市2021年春季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幼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福鼎市教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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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科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福鼎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