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福鼎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6-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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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保障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1〕9号)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经济保障的重要手段。各校要秉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工作原则,与生源地信用贷款经办银行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提高助学贷款工作成效,确保贷款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一)严格贯彻助学贷款政策

各校要坚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打折扣,执行各项规定不留死角,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等文件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还本宽限期、利率等优惠政策,在校贴息政策和还款救助等措施宣传到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内容、办理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时传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和保障。

(二)落实贷款资格认定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利息均由国家财政承担,因此要求申贷学生必须经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审核未通过或未申请资格认定的学生,将无法申贷、无法享受贷款贴息。

(三)自愿选定贷款经办银行

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之中,自愿选定其中一家进行申请,但不能多头申请贷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的申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规范流程,提高实效,确保助学贷款手续办理便捷

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助学贷款宣传内容。

2021年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以下步骤办理,2020-2021学年已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可直接跳过步骤: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注册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学籍信息无误(高中或中职学生应填写高中或中职学籍信息);点击“贷款资格认定”模块,填写并完善相应信息;选择经办银行;市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贷款资格和生源地信息;按照已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办理正式贷款手续;签订贷款电子合同。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贷款资格认定

1.认定范围

全市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本专科、研究生、预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校已获助学贷款的本年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认定。

2.认定程序

1)已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2020-2021学年已经通过“福建助学”APP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无需贷款资格认定(系统自动判定为“审核通过”),仅需于2021年6月8日-6月20日,登录系统选定贷款经办银行即可。

2)未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2020-2021学年未通过“福建助学”APP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以及往届生、社会考试等,需于2021年6月20日-7月10日登录“福建助学APP-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量化测评信息、贷款资格认定信息、提交佐证资料并选定经办银行。

(二)贷款手续办理

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可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高校在校大学生可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根据已选定经办银行的要求,正式办理申贷手续。

1.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由共同借款人陪同,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办理贷款电子合同面签手续。

2.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闽政通APP”,拍照上传身份证、学费证明、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校报到后提供),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学生,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意识。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无法满足学费或就学其他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就读民办高校、高收费专业等),可以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通过正规金融渠道申请“助学贷款补充贷款”。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和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已开办相关业务,各校可引导需要的学生直接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新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或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充个人助学贷款”。

福鼎市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93-7853462;“福建助学”APP学生端技术操作支持:400-0096095。

 

 

 

 

福鼎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