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来源:福鼎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3-10-0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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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统规统建的,依法向市住建局办理质量监督等手续,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非统规统建的,由各乡镇(街道、龙安)负责监管,竣工后由各乡镇(街道、龙安)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性评定,评定达到A、B级后组织农户验收。通过验收的,由各乡镇(街道、龙安)出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改造

房屋住址

县(区、市)乡镇村

联系电话

 

贫困类型

□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其他脱贫户

审批时间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施工单位

(或工匠)

 

施工单位资质证号或工匠

培训证号

 

改造验收

记录

拆除重建(选址新建)的,对照审批图纸,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具体如下:

竣工验收内容包括: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要符合当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签字、盖章)

年月日

修缮加固的,主要从结构体系、选址、基础、承重墙体、屋面结构、围护结构等方面对照《福建省农村危房加固技术导则(试行)》进行验收。具体如下:

1、加固部位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2、存在梁柱、墙体明显裂缝、屋面渗水、电线裸露、楼梯无围护等质量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3、现场外观检查有无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住房安全性

评定意见

□A级□B级□C级□D级

评定机构名称(鉴定小组)

 

农户(建设方)意见:□同意□不同意

设计单位(若有)意见(签字、盖章):□合格□不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乡镇验收

意见

单位(盖章)

验收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