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员户口迁移

来源:福鼎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3-04-20 10:0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项目名称

就业人员户口迁移(★★★★)

行政服务

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

1.《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主席令公布)

第十三条第一款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

第四十八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户口迁移:

(一)符合直系亲属投靠规定的;

(二)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的;

(三)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户的;

(四)录(聘)用调动的;

(五)符合随军条件的;

(六)符合本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定的;

(七)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购建房、投资兴业、引进人才等落户规定的。

3.《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民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设区市城区居住,提交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县(市)和建制镇居住,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的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第一百二十五条  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按照下列情形向就业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在居住地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享受县级以上劳模待遇的人员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凭受评批文或者中级职称证明材料、《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就业单位设立集体户的,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第一百二十六条  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由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管委会)以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依据,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对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下列户口登记事项,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三)户口迁移:跨县(市)、乡(镇)户口迁入、本规定需要核准的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许可条件

公民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设区市城区居住,提交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一)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

(二)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县(市)和建制镇居住,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的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

1.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享受县级以上劳模待遇证书;

2.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社会保险材料(或者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纳税年限)。

4.《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许可程序

申请人应准备事项:

1.申请人按上述申报材料或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得办理所需材料并备齐。

2.本事项开通网上办理,对于通过省网办提交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之内对群众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对具备全程网办条件的按五星进行全程网上办理,对无法提供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需要对其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与原件材料进行比对或需要到窗口签字确认的等不具备全程网办的需转到窗口办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到办结,通过快递形成结果的全过程“最多跑一次”。

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申请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桐山、桐城和山前街道户口的到行政服务中心相应户政窗口提交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2.、审查、决定:审查、决定:省内院校生源需进行网上迁移,迁出地网上审批后户籍窗口当场办结,打印户口本。省外院校生源户籍窗口打印《户口准迁证》,群众持《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开具《户口迁移证》,开出迁移证后,受理地派出所打印户口薄。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有无数量限制

行政救济途径与方法

救济途径: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救济方法:申请行政复议

公交线路

方案一:1、2、7、10路到五里牌站下车步行至自然资源局

方案二:9、12、13路直接到(自然资源局站)下车乘坐公交车路线或停车场位置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0593-2195120

联系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7号(自然资源局二层行政服务中心B区76-84号派出所户籍窗口)

投诉电话:市效能办 0593-7811000

中心效能督查组0593-219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