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张某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案

来源:国家安全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 2023-11-0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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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顾

  2016年年初,张某某通过手机移动上网下载暴力恐怖视频和图片。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间,张某某先后将下载的部分暴力恐怖视频和图片上传至QQ空间,供他人浏览。

  裁判结果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普法小课堂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反恐怖主义法》第四条第二款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组织的神圣义务 

      全社会行动起来 

      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当公民或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 

      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 

      我们共同打造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