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例】王某与某人社局工伤认定纠纷法律援助案

来源: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3-08-15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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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为某公司工人。2019年9月22日零时56分,王某在驾驶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由于刚砌制的限宽石墩与路面颜色一致,外加照明不良,导致其撞到石墩而受伤。因该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交警大队出具了说明,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王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按50%的比例承担责任。后王某到某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该局认为王某没有证据证明在该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遂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王某不服某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到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指派法援律师承办本案。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与受援人多次沟通,查阅分析了案件材料,并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赴事故发生地查看现场,认为王某受伤情形应当构成工伤。之后,在法援律师帮助下,王某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后,经承办法官和法援律师共同推动,受援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用人单位同意赔偿受援人各项损失共计8万元,受援人撤回了对人社局的起诉。

  在工伤认定案件中,部分劳动者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存在一定难度。法律援助的介入,可以有效弥补劳动者在诉讼能力上的短板,帮助劳动者及时获得权利救济。本案是一起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而引发的纠纷。在案件审理中,法援律师积极配合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受援人释法明理,引导其将纠纷纳入法治渠道解决,另一方面根据庭审中已查明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主动参与调解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和法援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仅用1个月时间就让受援人获得了经济赔偿,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