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00048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规 划 条 件 核 实 意 见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经对本项目进行规划条件现场核实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根据整改意见整改落实,现基本符合规划条件,特发此规划核实意见书。未取得本规划核实意见书,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个人): 福鼎市中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福鼎市前岐镇等9个乡镇及双岳工业园区厂外污水配套收集管网工程(点头镇)项目
建设地点: 福鼎市点头镇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该项目工程位于福鼎市点头镇,本项目为污水配套收集管网工程,管道总长9489M。
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经现场竣工测绘及勘验核查,工程内容存在部分调整和变更,经项目业主按照我局出具的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整改意见通知书内容的要求提交说明并补充变更材料,现基本符合项目竣工规划验收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同意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2日
本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一式伍份,四份发送建设单位(个人),一份由建设单位(个人)签收后住建局存档。 建设单位(个人)签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