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增产增效稳工稳岗有关措施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1-2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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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企业增产增效、稳工稳岗,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根据省、宁德市出台关于保障2021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等有关措施,对我市获得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享受上级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再按照上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国网福鼎供电公司。 

  二、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加大生产、多用天然气,对在2021年2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日均用气量2000立方米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其实际用气量给予0.3元/方的补助,单家企业最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福鼎市安燃燃气有限公司。 

  三、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积极调度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协调服务,主动靠前服务,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强春节期间施工组织。做好在岗职工的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对春节期间不停工建设单位予以一定实物或现金补助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组织“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开展系列招聘会活动,多渠道满足春节期间企业用工需求。落实一次性稳就业补助政策,对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70%,含70%),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1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50万元以内由市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超出的部分由市财政酌情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开展“全闽乐购”福鼎促消费行动。紧紧抓住“两节”消费旺季的契机,持续开展“全闽乐购”福鼎促消费行动,组织茶企业、水产品企业、商场超市等企业开展跨年购等系列活动,支持本地农产品、茶产业、水产品等产业在“两节”期间开展促消费行动。继续开展“全闽乐购”普惠乐购券发放活动,给予满300元享8折封顶优惠88元、满50元享8折封顶优惠18元、满20元享8折补助,营造促销活动良好氛围,激发消费者参与热情,进一步提升消费热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对在2021年第一季度新增贷款(不含到期转贷、借新还旧等),且单户单笔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对单户单笔予以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鼎支行、财政局。 

  七、扶持医疗物资生产。支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扩产、改建和新建生产医用防护口罩,对2021年3月31日(含)前购置新的设备安装到位并投入生产,有生产资质,产品质量合格、销售情况清晰,且纳入福鼎市医疗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计划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由市财政按照生产设备投入的50%给予补助(不含增值税)。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财政局。 

  八、鼓励推行弹性休假。春节期间,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尽量在鼎过节休假,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春节假期期间,留在福鼎的外地来鼎就业的企业职工凭旅游套票免门票游玩国有A级旅游景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文旅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太姥山管委会,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

 

  福鼎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