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轨道运输机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3-01-13 16:4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企业、个人:  

  经研究,拟对轨道运输机品目实施优机优补,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1月12日起暂停受理相关补贴申请,待优化调整后,我处将另行通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2023年1月11日(含)前购置的机具执行原补贴标准,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