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会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1-2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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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午,我市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会议。市道安办、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公路局、气象局、交警大队、汽运公司、闽运公司、公交公司、各乡镇(街道、龙安)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建麟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市道安办通报了我市近期全市道路安全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刘建麟副市长针对今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提出几点意见:一是深化认识找差距,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各乡镇(街道、龙安)、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一定要从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危机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竭尽全力保畅通、保安全、保稳定。二是突出重点强措施,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各级关于道安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罗源“4.13”福安“5.12”和南平11.11”等事故惨痛教训,聚焦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为总目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重点抓好“路的安全、车的安全、人的安全”这三个关键要素,全面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三是压实责任抓落实,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切实用好问责追责这把利剑,严格落实事故责任制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事故“一案双查”,逐个环节进行责任倒查,既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又追究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交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的和对存在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追责。凡因预防事故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酿成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对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构成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