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19)闽0982执148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19)闽0982执148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福建省福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龙安工业园区(N-1)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温州敏政贸易有限公司。因福建省福丰实业有限公司的鼎国用(2010)第893、894、895、89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鼎房权证LA字第14000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