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19)闽0982执恢45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2019)闽0982执4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陈芝妹名下的坐落于桐城宏利小区3栋1梯401室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丰建红。因陈芝妹的鼎国用(2015)第00039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鼎房权证TS字第15039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