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3)闽0102执恢348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和(2023)闽0102执恢348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福鼎市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太姥山镇淑萍路30号3号楼101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何学法。因福鼎市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鼎国用(2013)第0404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鼎房权证QY字第13019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