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23)闽0982执恢143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2023)闽0982执恢143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吴传清、高淑秋名下的坐落于桐城富阳路356-79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洪金云、邓佳红。因吴传清、高淑秋的鼎国用(2009)第018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鼎房权证TS字第09018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