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16)闽0982执741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2016)闽0982执741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福鼎市富安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福鼎市桐山古城南路1巷15号京生一层1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福鼎市富安贸易有限公司的鼎房权证TS字第09058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鼎国用(2006)第1840-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