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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黄彩香、江丁库))

来源: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7-2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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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彩香、江丁库于2013年向潘小梅购买坐落于太姥山镇太姥商住楼E401号的不动产,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现黄彩香、江丁库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第五条,因房屋所有权多次转移、土地使用权未同步转移导致房屋、土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经核实,权属关系变动清晰且无争议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由房屋所有权人单方面申请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

现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黄彩香、江丁库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对公示的信息如有异议者,请于2022829日前,到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玉龙北路197号)提出异议,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示的权益有效,我中心将对该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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