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张诗昌)

来源: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1-11-3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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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时昌经登记取得白琳镇康山路41号的不动产权,房屋建筑面积301.9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7.06平方米。经白琳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张诗昌与张时昌实属同一个人。现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张诗昌不动产登记审核情况予以公布,对公布的信息如有异议者,请于20211222日前,到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玉龙北路197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

 

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