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张峰曼)

来源: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6-1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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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曼经登记取得山前单斗(现地址:永康小区5-10号)房屋的不动产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6.80平方米。经贯岭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张芳慢与张峰曼实属同一个人。现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张芳慢不动产登记审核情况予以公布,对公布的信息如有异议者,请于202177日前,到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玉龙北路197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

 

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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