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桐城石湖小区1幢403号(不动产权证书:鼎国用(2002)字第0532-072号、鼎房权证TS字第091713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林文晖、林圣团。被继承人林圣团于2023年01月02日死亡注销户口。现继承人林文晖持福建弘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凡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60天内执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