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山前街道江桥安置区7排5号(山前平和路171号) (不动产权证书:鼎国用(2005)字第4622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张恩阜。被继承人张恩阜于2009年11月6日死亡注销户口,其配偶林英妹于2014年8月20日死亡注销户口。现继承人张美妹、张美花持其他继承人及见证人见证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凡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60天内执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