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点头镇海乾路158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张丹通。被继承人张丹通于2013年8月18日因病死亡注销户口。现继承人张高德、持张丹通生前遗嘱及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凡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60天内执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5日
异议受理地点: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电话:0593-7977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