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0-3000-2024-00038
  • 发文字号: 鼎政综〔2024〕29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4-04-28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宜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宜的批复
鼎政综〔2024〕29号
发布时间:2024-05-13 17:06

市林业局:

  《福鼎市林业局关于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项的请示》(鼎林〔2024〕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宁德市有关湿地管理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市林业局作为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一般湿地的,应当征求市林业局意见,具体事宜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抓好落实。

  特此批复。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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