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0-3000-2022-00072
  • 发文字号: 鼎政函〔2022〕61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05-30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0号建议答复的函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0号建议答复的函
鼎政函〔2022〕61号
发布时间:2022-06-13 16:29

  答复类别:B类

徐文平、李敏、龚煦:

  《关于促进我市航运物流发展的建议》(第12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临港产业城市建设,随着时代能源、鼎盛钢铁、邦普科技等大型企业入驻,我市航运业呈现回暖趋势。全市现有水路货物运输企业两家,船舶33艘,货运船舶额定净载重量合计53893吨,其中“福建省福鼎市航运公司”成立于1981年,拥有海船29艘,货运船舶额定净载重量36503吨;“福鼎锦鸿海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拥有海船4艘,货运船舶额定净载重量17390吨。

  为推动水路货物运输业发展,我市主动承接宁德市下放或委托办理水路运输及地方海事行政许可事项6项,并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对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进行梳理,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采取政策引导和执法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动企业逐步淘汰更新船龄长、安全性能差的内河船舶,大力发展海船,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支持和鼓励新企业和船舶落户、落籍我市,积极帮助航运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相关资金补助,引导我市涉及大宗物资运输的项目和已投产的临港工业,加强与航运企业合作,做强做大我市航运业。

  同时,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促进公路水路货物运输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19〕76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宁德市促进公路水路货物运输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条款的通知》(宁政办〔2022〕23号),结合我市实际,已着手研究我市促进公路水路货物运输业发展措施,重点从强化资金保障、加大金融扶持等方面扶持企业发展。

  领导署名:庄超和

  联 系 人:郑  林

  联系电话:7815626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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