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1-0101-2021-00012
  • 发文字号: 鼎政办〔2021〕18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1-05-25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鼎政办〔2021〕18号
发布时间:2021-05-26 11:0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4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宁政办〔2021〕32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宁德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级各部门要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全力解决“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至2022年,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更加活跃,发展动力更加强劲,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与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强化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与牵头单位一起共建共推,形成工作合力。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严肃整治“庸、懒、散”“推、拖、拒”等问题,切实高质量、高效率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多渠道听取企业家意见和诉求,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主动上门等方式,充分了解企业政策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强化惠企政策兑现,完善“企业直通车”和惠企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梳理公布企业政策清单与政策兑现指南,主动、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

四、加强落实反馈。各级各部门要在亲身体验自建的政务服务系统和制定的服务流程、设计的办事环节的基础上,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工作落实反馈,及时总结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好做法。市直各任务牵头单位应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向市发改局书面反馈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联系人:陈菲菲(市发改局);联系电话:15059311040;邮箱:fdsysb@163.com〕。

 

附件:福鼎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主要任务分工一览表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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