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1-0102-2022-00023
- 发文字号: 鼎政办〔2022〕29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2-06-21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深入实施,贯彻落实《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提升市政府党组及政府办党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党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党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试行)
一、明确解读范围。以市政府党组和市政府办党组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应及时进行解读。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二、落实解读责任。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以市政府党组或市政府办党组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科室做好解读工作。
三、推进解读同步。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以市政府党组或市政府办党组名义印发的文件,拟稿时应将经本科室分管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以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发挥门户网站等重要载体作用,用好“福鼎市人民政府”公开网站政策解读平台,及时发布更新政策解读内容。
五、提高解读质量。政策解读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党员群众关切的事项,要详细、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把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摆在首位,力求全面、客观、准确,不能简单摘抄文件内容或仅制作文件精简版。对涉及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等重要政策,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减少误解猜疑。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广大党员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党务公开风险评估制度(试行)
一、党务公开风险评估是指在提出公开方案时,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的党务事项,依据有关规定,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重大舆情反应作出评估,并制定应对预案。
二、对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党务事项,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合法性。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上级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精神。
(二)合理性。公开的党务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意愿;是否兼顾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可行性。是否得到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支持;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实施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四)可控性。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是否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是否存在诱导负面舆情发酵,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是否制定了风险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三、对已公开的党务事项,实行动态评估、跟踪调控,持续做好各种不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信息公开顺利实施。
四、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实时对主要门户网站、活跃论坛、党务公开网站及传统广播电视纸媒等进行日常监测,特别是做好突发舆情监测,全面掌握了解公开事项舆情动态,及捕捉涉及公开事项的舆情言论。
五、出现公开事项突发舆情事件的,根据收集舆情内容、影响范围、公众关注度、社会反响程度、媒体介入度等,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发展趋向,即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分析判断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提出预判处置意见,并按程序报审。
六、规范舆情办理工作流程,按照“确认事实、积极回应、主动引导”的原则,妥善处置突发舆情事件,及时启动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机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健全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等形式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确保舆情平稳。
七、根据舆情发生、传播、处置情况及其他区域、其他单位舆情处置的成功做法,梳理总结和借鉴,把好经验、好思路、好做法转化为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舆情风险评估工作的实际举措。
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
一、公开单位应设立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应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新闻发言人可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宣传的领导担任,配备1名联络员,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完成新闻发言人委托的各项事务性工作。联络员原则上由职能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负责党务公开新闻的对外发布,代表党组织或工作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党务公开信息,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审阅新闻稿件,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协助党组织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组织处理有关党务公开引发的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安排和接受媒体采访。
三、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涉及党务公开方面的重要部署、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要事件;有关党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热点问题的处理意见、态度和措施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其他应当新闻发布的事项。
四、新闻发布方式包括发布会、通报会、接受媒体采访等。
五、公开单位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由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在新闻发布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同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新闻发布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指定的副组长审定后发布。
六、严肃新闻发言人工作纪律。常规性信息定期按时发布,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发布,不得隐瞒或拖延。涉及重大问题的信息由市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各公开单位不得随意发布。
七、制订新闻应急方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新闻发布程序,及时提出新闻处置方案或建议,把握新闻发布主导权。
八、及时评估新闻发布效果。每次新闻发布后,要进行发布效果评估,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制度(试行)
一、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按照“谁公开、谁收集,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由公开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
二、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严格按照“公开党务信息——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处理收集的意见——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再次公开相关信息——回复提议人”的程序进行。
三、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主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
四、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公开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本单位办理的意见、建议,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转办存在困难的,可提请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转交办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办理。
五、对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向提议人作出解释说明,并制定解决的计划和措施,限期解决。意见建议办理结束后,及时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
六、党员、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提议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15日。
七、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党务公开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处置工作制度(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已经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包括涉及可能引发媒体广泛报道、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不利影响,需要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应对的各类突发性舆情事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科学有效原则,积极主动处理舆情工作,对突发舆情开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及时、有序的宣传引导,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动权。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党务公开舆情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全市党务公开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处置等工作。公开单位负责对涉及本单位党务公开相关舆情的监测、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以及协同配合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四、处置流程
(一)信息报告。公开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对主要门户网站、党务公开平台等公开载体加强日常网上舆情巡查和监测,发现敏感舆情信息或重大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是受理报告、先期处置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将突发舆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别、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先期处置措施等有关信息、请求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等第一时间报送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网信部门。同时,按照要求做好突发舆情事件后续情况报告。
(二)分析研判。公开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报告、先期处置后,要及时组织本单位相关股室对网络舆情动态进行整理、汇总,根据舆情发展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分析舆情产生的原因以及舆情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按标准对网络舆情准确分类,提出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方案,并报送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网信部门。
(三)引导处置。舆情事件发生后,公开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核查舆情反映的相关问题,启动舆情处置程序,对经核查属于不客观真实的负面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积极引导舆论,必要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等,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属于真实情况的,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限期解决问题并通报办理处置情况。同时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做好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加大门户网站、党务信息公开平台、“幸福福鼎”等平台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舆论引导与舆情处置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党务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正确引导作用,确保舆情平稳。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情况报告后,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联系,构建起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舆情应对组织得当、衔接有序、职责明确、措施有力。
(四)总结评估。舆情处置完毕后,对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制,用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党务公开舆情事件处置的规范化、程序化。
五、工作要求
(一)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二)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注重引导网民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压实责任、严肃纪律。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未按领导小组和相关制度要求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舆情处置等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事件发生时未及时开展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试行)
一、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二、归档资料的范围:
(一)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批示原件及整改意见。
三、归档资料的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三)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编制目录、专盒存放。
四、归档资料的管理:
(一)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中共福鼎市人民政府党组党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深入实施,加强对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福鼎市人民政府党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春海 党组书记、市长
副组长:庄超和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组 员:刘建麟 党组成员、副市长
提力克·哈力克 党组成员、副市长
李闻笛 党组成员、副市长
郑兴邦 党组成员、副市长
雷成才 党组成员、副市长
陈晓龙 党组成员、副市长
陈 煦 党组成员、副市长
廖善刚 党组成员、人武部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建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昌东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中共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深入实施,加强对全办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建洲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昌东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组 员:王槐群 党组成员、驻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翁启杰 党组成员、副主任
郑 磊 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君颖 三级主任科员
梁亦军 二级主任科员、效能办专职副主任
张一达 驻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林声锐 市精准扶贫督导室副主任
朱建诚 四级主任科员
董文峰 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府办综合三股,办公室主任由张昌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静雯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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