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1-0301-2023-00008
  • 发文字号: 鼎政办〔2023〕15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3-05-16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鼎政办〔2023〕15号
发布时间:2023-05-23 14:4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福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23〕2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对福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临港产业城市,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福鼎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鼎篇章。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情况,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统筹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国内和国际、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开展评估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特别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点领域进展情况。

  ——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又要兼顾2035年远景目标,推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为我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科学严谨。积极借鉴历次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的好经验好做法,密切关注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精准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并明确克服解决的意见举措。

  二、评估重点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宁德市第五次党代会、宁德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福鼎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福鼎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立足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纲要》五个方面的主要目标进展,重点评估25个主要指标,特别是8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

  (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畅通经济循环,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进展情况。

  (三)重任务举措推进情况。在全面评估《纲要》各项重要任务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评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城乡协同、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重大战略任务的推进情况。

  )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全面评估《纲要》159项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国家、省、宁德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我市的和列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实施情况。深入研究分析重大工程项目对扩内需、稳投资、促增长、保安全以及重大战略、重要任务落地的支撑作用。藉评估促项目加快工作进度,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

  (五)市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各领域“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实施进展,重点评估由市政府同意印发的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以及对《纲要》和国家、省、宁德市专项规划相关领域目标任务的支撑情况。

  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对“十四五”中后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结合规划实施情况、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及中央、省、市新出台的有关战略、规划和部署,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政策举措、工程项目等)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分工及时间安排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市发改局会同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共同推进。

  (一)市发改

  1.开展第三方评估。7月20日前完成课题初步成果并提交正式报告。

  2.负责起草《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9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审定。

  (二)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

  1.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按照《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鼎发改综合〔2021〕1号),围绕《纲要》中涉及本单位本部门职责的目标指标、重要任务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国家、省、宁德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家、省、宁德市专项规划中涉及我市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单位本部门的自评估报告(报告框架模板详见附件)。

  2.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重点专项规划、其他由市政府印发的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同意由部门印发的市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市发改局要负责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高质量完成中期评估工作。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要密切跟踪对接国家、省“十四五”相关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展,了解相关规划调整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争取我市更多项目纳入规划。

  (二)强化科学评估。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采取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标准化与个性化、客观评价和主观感觉相结合等多种评估方式方法,全面准确掌握“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明确时间节点。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年度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请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有关单位指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5月25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市发改局国民经济综合股。提供的评估报告及表格需经主要领导审阅并正式盖章反馈,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于6月1日前报送市发改局。

  联系人:林静姗、杨倩倩,联系电话:7811746,传真:7895258。

  附件: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示例)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本单位承担的主要指标和章节指标的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等。

  (二)重要任务举措进展。本单位承担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改革举措的实施进展,取得的主要成绩等。

  (三)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本单位承担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等。

  二、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一)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对本单位承担任务的影响。

  (二)完成本单位承担任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三、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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