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1-0301-2021-00018
  • 发文字号: 鼎政办〔2021〕30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1-07-27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鼎政办〔2021〕30号
发布时间:2021-07-29 16:4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根据上级总体布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福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7

    (此件主动公开)

福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四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我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根据福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专项规划》的要求,按照“全程覆盖、重点推进、分类指导”的思路,抓基础、立制度、强落实、重考核,依法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抓好节能改造、能耗统计、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示范单位创建等各项工作,有效提高了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基本完成了“十三五”的各项节能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列入统计的公共机构共有168家,用能人数91336人,用能总建筑面积111.78万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为47.26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用水量为14.69立方米/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3.6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2015年下降了11.44%30.42%上升了5.14%。

(一)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全市节能工作形成由市政府办牵头负责、教科文卫体等主管部门各自主抓、各公共机构具体负责的覆盖全面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二)制度标准不断健全。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制度建设,抓好各项节能政策措施在公共机构的落实“十三五”以来,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福鼎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和评价标准,提高了节能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规范能耗计量统计扎实推进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建立能耗统计台帐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制度和统计软件操作培训组织完成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截止2020年底,全市参与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的机构数量达到168家,统计覆盖面逐年扩大,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推动节能绿色改造“十”期间,我市以建筑及其用能系统、附属设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为重点领域,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实施了锅炉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耗监测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LED照明、建筑围护结构、房设备等节能改造项目。

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完成1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较好地发挥了对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全社会节能减排作出了表率。积极推动节水型单位创建,截至2020年,全市82家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2020年起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有15市属党政机关成功建成节约型机关,完成创建对象总数的23%,圆满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宣传培训扎实开展。以每年全市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普及节能法律法规知识,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同时积极利用地方电视、报刊、网络、信等媒体,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积极参加省、宁德市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企业的合作,提高面授和远程培训效果。完成120人次以上节能教育培训,50人次以上的远程节能培训,提升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十三五”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节能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范围得到拓展,节能专职管理人员存在严重不足,亟待加强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的节能管理职责还没有充分履行二是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能源消耗定额制度没有全面推开,用能计量还比较粗放,能耗统计数据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在节能管理、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不足,在接下来的“十四五”规划中把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向新台阶。

二、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立足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公共机构事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注重分区分类分级指导,区分地区差异和系统实际,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主要目标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有力,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体系趋于完善,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机制运行通畅,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推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与能耗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三、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重点工作

(一)践行绿色改造行动

继续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广泛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对建筑和供暖、空调、数据中心机房、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以及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等实施节能、节水改造。探索市场机制运用新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托管型方式效益分享方式。

(二)夯实计量统计基础

进一步夯实全市公共机构计量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数据会审和数据质量抽查工作,通报能耗统计情况,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数据结果运用。继续实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地方标准,以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与一定下降率相结合的方式下达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能耗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化,将能耗数据与管理职能紧密结合,为节能政策的落实提供可靠依据。

(三)强化示范创建效应

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强化目标和质量管理,确保到2021年底,70%以上的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推动公共机构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争当能效、水效领跑者,持续发挥示范单位的表率引领作用。各公共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要严格按照各项评价标准,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

(四)践行绿色办公行动

进一步倡导绿色、低碳的办公方式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开展绿色出行活动,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倡导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到楼以下办公区域的人员步行上下楼推进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积极利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设置空调温度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倡导栽植适合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抗旱、抗病虫害的乡土树木花草,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促进实现碳中和。

(五)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

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公共机构内部充电桩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引进社会资本,通过自助分时租赁等方式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六)开展垃圾分类行动

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国管局等三部委《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21〕4号)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巩固和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推动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推动公共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塑料污染治理要求,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倡导推动绿色办公,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开展节约粮食行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节约粮食行动。健全餐饮浪费监管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以适当形式通报有关情况及存在问题,将相关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示范创建内容。积极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加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制度建设,并抓好贯彻落实,推动餐饮浪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建立食堂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

(八)继续推进节水行动

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节水改造,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基本实现用水分户分项计量。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安装中水利用设施,开展雨水收集利用。完善用水实时监测报警系统,合理制订水耗定额,推动科学管理。借助“节能宣传周”等载体,提升公共机构人员用水意识,吸引全员参与,营造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力争到2025年底,全部县级公共机构和85以上的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九)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节能工作,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各公共机构要坚持集中和日常宣传相结合,聚焦工作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以及公共机构节能主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监管作用

乡镇(街道、龙安)、市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和完善多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工作格局。

(二)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组织领导

乡镇(街道、龙安)、市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完善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机制,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调、执行有力、运转顺畅的协调机制。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健全制度标准,强化依法管理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制度建设,抓好各项法规制度和节能政策措施在公共机构的落实。完善计量统计、能源审计、监督考核等配套制度标准,形成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制度体系,并建立健全技术节能和利用市场机制的制度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标准。

(四)发挥科技优势,强化技术支撑

加强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节能服务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节能科技资源、专业人才资源,开展节能新技术应用示范,完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遴选、鉴定、推广、应用机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与传统节能环保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五)落实资金保障,强化市场机制。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资金保障机制,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节能预算资金管理,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推动实施节能资金配套,切实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经费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大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

(六)完善培训机制,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完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培训组织体系。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企业的合作,提高培训效果,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有效提升各级各类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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