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0-0301-2020-00016
  • 发文字号: 鼎政综〔2020〕34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0-04-14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福鼎市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福鼎市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鼎政综〔2020〕34号
发布时间:2020-04-14 11:4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宁德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宁政文〔2017292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19〕246号)文件要求,现将宁德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市的创建任务进行分解,请各单位抓好项目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龙安)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创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宁德市及我市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团结一致,奋发有为,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市直各部门、各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支持参与林业建设和创森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将创森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创森工作,不断扩大创林宣传的覆盖面,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让创森活动深入人心,使创森活动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意识,为创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创森工作由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林业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创建方案的实施、技术指导及项目监督工作。各乡镇(街道、龙安)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到由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上下配合、行之有效的森林城市建设组织领导体系。要按照市创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工作任务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安排创森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森方案、指标、经费、措施和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三是创新机制,社会共建。坚持把创森工作贯穿于整个城市发展全过程。在争取上级配套、财政统一安排、部门努力筹措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和创森活动予以补助。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运用市场方法,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要倡导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深化认建认养活动,多点设立各类纪念林基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四是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除了按时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创森项目建设外,还应加强配合协作,同心同力,为我市创森工作面不断努力。市创森办公室要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全市的创森工作,要加强对全市各系统创森项目的跟踪落实、调度督导,做好工作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对创森建设项目要从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确保20226月顺利通过上级复查。

 

附件: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福鼎市任务分解表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04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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