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人才购房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鼎政办规〔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鼎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人才购房补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鼎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人才购房补助办法(试行)

  为强化锂电新能源千亿产业集群布局和战略支撑,推动福鼎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0号)、《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宁委人才〔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范围

  (一)补助条件: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及经营场所在福鼎市,入选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年产值不低于100亿元且年缴税收不低于5亿元。在上述企业从事锂电新能源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管理等相关人才。

  (二)补助对象

  一类:符合《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的第一至三类人才。

  二类:在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年缴个人所得税达到2万元以上的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三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才。

  四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师任职资格的人才。

  五类:从事一线生产技术工作,且持有经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或从事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经认证的相关证书包括:经地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内产值排名前十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培训并认证的技能等级证书。特殊工作岗位指动力电池企业从事电工、焊接、高处作业等特殊工作岗位)。

  二、补助标准

  福鼎锂电新能源产业人才本人及配偶在企业所在乡镇无自有住房的,在企业所在乡镇购买指定商品房,给予1650元/平方米购房补助,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交易,不能履约服务满5年(含)以上的,由其服务企业负责如数追回购房补贴。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由所在企业向市人社局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或能够证明其技能技术水平的证件、缴纳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福鼎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所需材料一式三份。

  (二)审核确认。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和企业所在乡镇分别负责申报材料住房信息审核,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市人社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并对购房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三)资金拨付。市人社局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文件,向市财政申请购房补助资金,并予以兑现。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本《办法》购房补助标准的条件对象,不重复享受上级及各部门出台的由市本级财政承担购房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申请人或企业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的,录入我市征信系统,终止其享受相关待遇,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由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解释,期间如因重大政策变化,可提前终止。

  附件:福鼎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

  附件

          福鼎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

姓  名

(中文)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外文)

国籍

 

户籍

 

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

 

单位职务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学位

 

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所在单位

 

已获人才称号或资格

 

申请认定人才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教育经历

(从本科填起)

起止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工作经历

(兼职请注明)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报人享受过人才政策性补助情况

 

申请补助金额

 

申请人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人声明,本表所填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企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福鼎工业园区

管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表格一式三份,福鼎工业园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