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福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鼎政规〔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鼎政综〔2016〕168号),有效期于2021年6月28日到期。为做好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稳定,经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申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鼎政综〔2016〕168号)有效期延长五年,即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28日止。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实时关注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规、政策等变化情况,发现市里正在施行的文件与上级部门新发布法规、政策相矛盾的,须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对文件作相应修订。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