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0-0801-2021-00183
  • 发文字号: 鼎政综〔2021〕246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12-27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保险费工作方案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保险费工作方案的批复
鼎政综〔2021〕246号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保险费工作方案的请示》(鼎人社报〔2021〕49号)收悉,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养老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保险费工作方案》,请依照程序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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