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姥山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合法、真实、便民、及时、便于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联系方式(电话:0593-726564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内容铸基础、抓提高、稳保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个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严格制度管理,采取年终绩效测评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将责任压实、工作做细,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2020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文件28份,本年度公开文件涵盖机构职能类信息6份、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份、其他类信息18份。收到12345平台诉求件257件,市长信箱13件,其中5件已协调引导走信访渠道,满意率99.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719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信息网上公开力度不足,公开范围较为局限,除了政府文件以外,一般性政府信息通过线下公告、通知等方式公开。
改进:加强对各类信息进行网上公开的力度,尤其是专项资金发放情况、资产招租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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