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903-0100-2022-00001
  • 发文字号: 山街办〔2022〕5号
  • 发布机构: 山前办事处
  • 生成日期: 2022-01-19
  • 标    题: 山前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山前街道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山前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山前街道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街办〔2022〕5号
来源:山前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19 16:42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

现将《山前街道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山前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9日

 

 

山前街道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全国各地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前,在我街道部署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我街道高层民用建筑基本情况,集中整治一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难点问题,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治理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由各村(社区)统一牵头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高层建筑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重点对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总结提升阶段:治理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管理。

主要问题: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未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

工作措施:建立完善高层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或“楼长”制度,真正做到每栋高层建筑都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始终保持完好状态。健全完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村(社区)常态化巡查检查。明确并落实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检查消除隐患、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四个能力”。

(二)建筑防火。

主要问题: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或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工作措施:对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要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实用。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

(三)建筑电气、燃气。

主要问题: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其他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问题。

工作措施:供电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电气、燃气问题。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任务分工

(一)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村(社区)常态化巡查检查。组织发动消防工作站、村(社区)、派出所等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加强对高层建筑业委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组织物业服务人员、保安人员、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要上门入户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火灾自防自救常识宣传提示,指导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或邻里在紧急情况下协助老弱病残群众疏散逃生。

(二)高层建筑业主、使用单位、管理单位要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组建消防安全专业管理团队,鼓励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履职,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火灾疏散逃生演练。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落实“楼长”制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经常性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高层火灾自防自救常识普及。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和消防车通道,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电梯、入家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管控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高层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城市安全发展的“红线工程”,确保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体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对综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室内消火栓失效、消防通道不畅以及违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灭火、疏散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政策支持、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强保障。对难以整改的高层建筑,要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二)营造治理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和高层建筑、社区宣传栏,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附件: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登记表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前街道机关综合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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