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903-0100-2021-00019
  • 发文字号: 山街办〔2021〕91号
  • 发布机构: 山前办事处
  • 生成日期: 2021-09-22
  • 标    题: 山前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山前街道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山前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山前街道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山街办〔2021〕91号
来源:山前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09-22 11:07

各村(社区)委会、街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通过,现将《山前街道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山前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2日

  山前街道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指示精神,强化我街道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查处整改违法用地问题。根据省、宁德市、福鼎市部署,经研究决定,9月1日至12月15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治范围

  (一) 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行为, 重点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 2019年以来至2021年8月“天地网”动态执法发现涉及耕地的违法用地问题。

  二、攻坚目标

  2019年8月—2021年8月前历年存量“天地网”动态执法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35宗,9月30日前要求处置到位40%,10月30日前要求处置到位60%,11月30日前要求处置到位95%,12月15日前全部处置到位。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网格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期间,建立健全“早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街、村两级网格机制,并签订《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责任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

  (二)开展查处整改。我街道对接相关部门通过立案查处、统一拆除、综合巡查大队现场拆除、公开曝光等方式,及早处置新增违法占地问题。将问题清单按照“一村一清单”下发给所在行政村(社区)。各村(社区)和市城市管理局山前执法大队、山前自然资源所、街道林业站、街道两违办、街道综合巡查大队对发现新增违法占地行为,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并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所规定的快速查处程序,3天内组织实施拆除,15天内全部拆除复耕到位,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三)严格结果审查。已查处整改到位的,行政村(社区)上报街道自然资源所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由街道自然资源所上报市自然资源局,逐宗销号,并对查处整改结果真实性负责。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 2021年9月至12月)。各村(社区)从9月份开始,每月10日、25日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改情况及进度报送街道自然资源所。

  )督促检查(2021年10月至12月)。市城市管理局山前执法大队、山前自然资源所、街道林业站、街道两违办、街道综合巡查大队等部门要加强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检查和政策业务指导,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持续推进整改。

  (三)强化问责机制。各村(社区)年度内累计超过 2 宗新增违建或违法占地未及时发现或超过1宗新增违建或违法占地未及时处置到位的,对村(社区)主干停发村级绩效、由街道纪工委约谈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村(社区)年度内累计超过3宗新增违建或违法占地未及时发现或超过2宗新增违建或违法占地未及时处置到位的,效能问责村(社区)主干、由街道主要领导约谈挂村(社区)领导;若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生态林地等情形的从重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挂村(社区)领导担任。村(社区)主干和挂村(社区)干部作为成员,负责对本次行动现场拆除、部门沟通、影像资料的保存等工作。

  (二)严格整改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认定到位:采取拆除措施进行查处整改的,提供拆除及恢复种植条件后的现场照片;采取没收措施进行查处整改的,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函、接收函及停产停业或生产生活设施腾空照片;符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条件,经依法查处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提交相关批文。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村(社区)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挂村(社区)领导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清理排查不彻底的,将予以约谈、通报;发现整治不力、不负责、不作为的、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行为的,视情给予公开通报、约谈,直至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四)强化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在具体清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施策、分类处置,不能简单化、搞“一刀切”,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具体分类为:

  1.涉及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特别是顶风违建乱占耕地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七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公共建筑及产业类建筑,处罚后给予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依法进行查处,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涉及占林地建厂房及农村道路,构成违法事实的,由林业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属于项目建设需要,依法给予办理林地审批手续,非项目建设需要,依法进行查处,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涉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省、市重点工程等违法占地,属于轻微违法行为的,责成业主恢复原状;属于项目建设需要,经依法处罚后,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属于非项目建设需要,经依法处罚后,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采取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标语横幅、宣传展板、宣传车、宣传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相关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宣传,强化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和违建现场拆除通实况曝光,拆除一起、震慑一片,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意识。

  附件:1.山前街道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山前街道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任务清单汇总表

  3.山前2020.7-2021.8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1

  山前街道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景容(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陈思周(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王光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庄志韧(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常务副组长:魏  敏(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张庆孝(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吴洁昀(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李上约(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张德旗(街道党工委委员、山前派出所所长)

  蓝承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谢  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方峰(街道党工委二级主任科员)

  张  鸿(街道党工委二级主任科员)

  朱乾纯(街道党工委三级主任科员)

  陈尔良(街道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

  高定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刘  宁(街道综合巡查大队长)

  黄亚舜(山前司法所所长)

  成      员:陈尚和(街道机关综合办综合文秘主岗)

  卓佐捷(街道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主岗)

  陈永和(街道公共服务办社会保障主岗)

  易会群(街道社会治理办应急管理主岗)

  陈文秀(街道综合巡查大队副大队长)

  刘  恒(街道人武部副部长)

  董丽芬(街道妇联主席)

  李  陈(街道工会副主席)

  李建平(街道区域发展办工作科员)

  陈  瑾(街道区域发展办工作科员)

  平子颖(街道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

  王学谦(街道办事处一级科员)

  王念理(街道挂南乾村组长)

  郑小平(山前自然资源所所长)

  汤丕盛(市城市管理局山前执法队队长)

  林志恒(桐城林业站站长)

  李  洁(山前街道石亭社区党委书记)

  郑举庆(山前街道山前社区党总支书记)

  曾品宁(山前街道铁塘社区党支部书记)

  董加顺(山前街道程家洞社区党支部书记)

  谢桂学(山前街道水北村党支部书记)

  王作永(山前街道灰窑村党支部书记)

  许明光(山前街道南阳村党支部书记)

  江祖畅(山前街道增坪村党支部书记)

  郑敬丽(山前街道大岚头村党支部书记)

  许其通(山前街道梅溪村党支部书记)

  温从乐(山前街道兰田村党支部书记)

  王宗榜(山前街道南乾村党支部书记)

  黄大忠(山前街道百胜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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