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1-16 00:00

 

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龙安开发区管委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安开发区党政办联系0593-7296001。
    一、 概述
    2011年龙安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由党政办负责,镇直各部门、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平时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做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发布流程图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上墙,配备专兼职人员1名,专用电脑1台,保证相关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数量不断增加,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全部通过网站公开的形式公开。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为0。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历年收费为0。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度没有针对龙安开发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信息分类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 改进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细则、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以便更好开展工作,同时广泛宣传,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同时也对政府信息进行监督。

 


    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0

371

其中:1.网站公开

50

371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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