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909-0100-2024-00007
  • 发文字号: 管委〔2024〕15号
  • 发布机构: 管阳镇政府
  • 生成日期: 2024-03-20
  • 标    题: 关于印发《管阳镇2024年度村级绩效擂台赛方案(试行)》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管阳镇2024年度村级绩效擂台赛方案(试行)》的通知
管委〔2024〕15号
来源:管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2 09:47

各村党(总)支部,机关各科室: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管阳镇2024年度村级绩效擂台赛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管阳镇委员会  管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管阳镇2024年度村级绩效擂台赛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福鼎市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积极引导和推动我镇各村奋力完成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快推动我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上年度创新先行村级“一月一比武”绩效管理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工作要求及我镇实际,2024年度继续试行我镇村级“一月一比武”绩效擂台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评范围与实施

  (一)考评范围

  管阳镇各村(27个)。

  组织实施

  绩效擂台赛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镇效能办、党政综合办、纪委办、财务室等绩效管理牵头单位协调配合,具体实施。

  1.镇效能办牵头协调考评各项工作。

  2.镇党政综合办负责做好村级绩效擂台赛月度、季度、年度考评结果的汇总及通报工作。

  3.财务室按照绩效擂台赛季度、年度考评结果,负责核定发放绩效奖金,兑现绩效奖惩各项规定。

  4.纪委办负责绩效考评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考评内容

  重点考核落实镇党委政府重点任务、“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专项行动、经济发展效益、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内容(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工作环节

  (一)绩效评价

  1)“一月一比武”月度考核。月度考评指标原则上为当月各项重点工作每月3日前,党政综合办负责收集本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及时通报各村;每月月底,党政综合办汇总月度考评各项指标得分,并通报考评结果。

  2)季度考评。党政综合办按照该季度3个月月度考评排名得分汇总并通报。

  3)年终考评。年终考评指标为全年全面工作。年初各分管领导应向各村通告各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年终由党政综合办向各分管领导收集年终指标考评得分,按照每名分管领导为一个权重的方式进行汇总排名,并通报考评结果。

  )等次确定

  1.各村年终考评结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各村的绩效考评结果按总分高低排列,分别评选出一等(3位)、二等(3位)、三等(3位)等次,其他均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2.有下列情形的,年终考评可评为“特别贡献奖”:

  承担镇党委、政府布置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化解金融风险、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成效显著的,完成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任务贡献突出的,由参评人员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核实,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宁德市委、市政府决定和福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被通报批评的,予以问责的。

  (2)发生重大以上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件或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对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3)任现职的村主干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导致镇绩效指标居末位的过错责任单位。

  (5)当年度被福鼎市级以上效能问责的。

  (6)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结果运用

  1.通报考评结果

  绩效考评结果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以镇党委名义进行通报。同时抄送镇纪委、党建办、财务室,由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2.实施效能问责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绩效考评名次为倒数后三名的,由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向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向党委、政府作出整改承诺。

  3.实行绩效奖惩

  (1)实行村级“一月一考评”绩效考评奖励机制:对村级绩效考评季度排名前9名的村给予绩效奖金奖励,其中:排名1-3名、4-6名、7-9名的村,分别给予村书记绩效奖金2000元、1500、1000元;综合排名在前9名的村,可参照不高于村书记奖励标准,按规定研究发放其他村干部的绩效奖金;对评为月度绩效后3名的村,1次的,由镇效能分管领导约谈村党支部书记;2次的,由镇主要领导约谈包村领导,由镇效能分管领导会同镇纪委监委约谈包村工作组、村党支部书记;3次的,将开展后进村整顿,整顿期间,暂停镇级补助和申报上级项目。

  (2)在年终考评中被评为一二三等次的村及被评为“特别贡献奖”的村,分别给予村支部书记绩效奖励,奖励金额由年终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另外根据各村工作情况设立鼓励奖若干名,给予村支部书记绩效奖励,奖励金额由年终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3)在年终考评中被评为一等次的村,优先作为市委组织部评选的“十佳好支部”“十佳好支书”“十佳好村社干部”推荐对象。根据《福鼎市“十佳好支部”“十佳好支书”“十佳好村社干部”“十佳好驻村干部”评选工作方案》兑现成果运用。

  (4)各村两委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享受当年度绩效奖励金,其他人员按照降低后的等次发放绩效奖励。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各科室各村必须按照镇党委政府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和根据职能职责需要完成的其他重点工作摆上擂台赛,统筹整合力量,持续有力推进,着力提高质量效益。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绩效指标牵头落实科室要建立完善绩效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要积极探索业务管理和自身建设的新经验新做法,创新工作思路、标准和机制,健全完善奖惩、纪律和约束机制,形成注重绩效、讲求绩效、创造绩效的良好导向与氛围。

  (三)坚持正向激励与容错纠错并举。对于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维护稳定过程中出现失误或偏差受到处分,适用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容错情形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按程序给予容错处理,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附件:2024年度管阳镇村级绩效考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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