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909-0100-2024-00005
  • 发文字号: 管政〔2024〕8号
  • 发布机构: 管阳镇政府
  • 生成日期: 2024-01-19
  • 标    题: 管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阳镇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管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阳镇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管政〔2024〕8号
来源:管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2 14:57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成果,切实防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活动在我镇出现反弹蔓延,确保实现“零产量”、“零种植”的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了《管阳镇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管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管阳镇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宁德市禁毒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有关部署,不断巩固禁种铲毒成果,严防反弹回潮,确保实现“零产量”、力争“零种植”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宁德市禁毒委、福鼎市禁毒办部署,以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懈怠思想,紧紧围绕“确保‘零产量’、力争‘零种植’”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宣传发动、实地踏查、打击查处、倒查追责等各个环节,完善“天上卫星测、空中飞机拍、地面人工查”的立体防控体系,确保我镇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不反弹不蔓延,助力宁德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二、工作目标

  根据近几年管阳镇实地查验中发现的零星种植罂粟活动出现反弹蔓延的情况,我镇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非法种植罂粟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艰巨性,确实落实“书记抓禁毒”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扎实做好本辖区的禁种铲毒工作,推动全市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要突出做好当前的禁种宣传工作,普遍提高山区农民群众的禁种意识;相关镇禁毒工作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单位的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不仅要对辖区内可能种植罂粟的阳台屋顶、民房庭院进行全面排查,更要组织力量深入历史种植区域、闽浙交界地带、周边县(市)交界区域、深山老林、偏远山头开展无死角的实地踏查,结合运用无人机航拍手段进行抽查,严防出现大规模种植罂粟的情况。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突出,或出现较大面积反弹蔓延的地方,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厅字〔2018〕4号)精神,评定为“毒品严重地区”予以禁毒重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同浙江毗邻地区的沟通协作,不断提高联合防范和打击能力。要着眼长远,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大力发展经济滞后地区的农业替代种植,从根本上杜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滋生的土壤,不断健全完善禁种铲毒工作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镇的禁种铲毒工作方案,扎实部署禁种铲毒工作,层层落实禁毒综治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要针对近年错误认为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活动已基本绝迹,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氛围不浓厚的问题,积极组织党员干部、禁毒民警、禁毒工作者、村干和群众积极分子全面开展禁种铲毒宣传工作,采取张贴通告、入户走访重点人员、印发宣传单、开设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并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LED电子广告屏、新媒体等多种平台,教育山区农民不开荒种植毒品原植物,社区居民不在自家庭院、阳台零星种植罂粟,已播种的主动弃种弃植,形成浓厚的禁种铲毒宣传氛围。要广泛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国家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正在开展的实地踏查行动,有效震慑种毒违法犯罪分子,使其“不敢种”、“不想种”、“不愿种”,达到持续巩固我市禁种铲毒成果的社会效应。

  (二)踏查验收阶段(2024年1月21日至2024年4月30日)

  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发扬我镇禁种铲毒工作“四个千万”(千家万户宣传、千军万马上山、千山万水踏查、千方百计投入)的优良传统,组织党员干部、禁毒民警、禁毒工作者、护林员、村干和群众积极分子,根据毒品原植物生长、开花、结果、割浆的规律,广泛深入山区林场、重点山头、行政区域交界地带、有可能种植地块、废弃民房、居民庭院等地方开展实地踏查,结合运用无人机航拍手段对重点区域开展抽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不放过一村一户、一坡一岭,坚决不留死角盲区。

  要不断建立完善踏查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种植罂粟案地块(房屋等)及种植人员台账,将其作为一项禁毒基础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实。每年禁种铲毒时节,要对已建档立册的种植人员进行走访,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因种植罂粟案被判刑、行政处罚的案例,教育震慑他们不种毒不制毒,或主动铲除已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要组织力量对历史种植地块(房屋)及周边区域进行实地踏查,并运用无人机进行抽查,防止不法分子在历史种植地块或周边区域复垦复种。要常态化建立起本级的种植罂粟地块(房屋等)及种植人员台账,并每年不断充实完善,做到对本辖区的禁种铲毒基础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打得准。

  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按照《福鼎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实时兑现举报奖金。

  2月份至4月份,要积极主动配合省、宁德、福鼎市禁毒办开展实地踏查验收和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监测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铲除种植于深山老林、偏远山头和村庄、民房及其周边地区的毒品原植物,确保实现“零产量”的工作目标。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

  要认真总结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补齐短板,巩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防反弹蔓延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主导、部门履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把禁种铲毒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严防发生非法种植罂粟反弹蔓延的现象。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和检查,最大限度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在农村和山区林场反弹蔓延;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的禁种铲毒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种制贩毒被查处审判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不种毒;要继续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

  (二)强化宣传,提高工作实效

  要不断增强禁种铲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抓好春节前罂粟种子落地入土时节的阶段性集中宣传,动员农民群众不种毒;又要注重春节后罂粟生长、开花、结果期间的宣传,动员不法分子自动铲除毒品原植物。要积极组织开展入村入户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宣传,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和各种新媒体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种毒现象,形成禁种铲毒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开展拉网踏查

  要根据罂粟种子落地、生长、开花、结果、割浆的生长规律,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实地踏查行动,既要对辖区内可能种植罂粟的阳台屋顶、民房院落进行全面排查,更要深入深山老林、偏远 山头、空壳村庄和废弃厂房开展无死角的实地踏查,严防出现大规模种植罂粟的现象,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四)认真排查,严打非法种毒违法犯罪

  要按照“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的禁种铲毒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辖区公安派出所打击毒品犯罪的“刀把子”作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活动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挤压种毒活动的空间。要结合禁种铲毒工作,在对偏僻村落、空壳 村等重点部位排查的同时,对一些人员进出反常或者山林受 污染发黄、枯死、异味大的地方及时开展调查,严防涉麻制毒窝点在我镇“筑窝生根”。

  (五)加强督导,巩固工作成果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厅字〔2018〕4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31号)以及福鼎市禁毒委《关于印发<福鼎市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办法>的通知》(鼎禁毒委〔2022〕3号)精神,加大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活动屡禁不止、出现反弹的地方的整治力度。今年省禁毒办首次将在全省开展的卫星遥感监测行动,防范辖区内偏远山区出现大面积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

  我镇将加大对镇禁种铲毒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对重点村、重点人员和地块的督导检查,检查验收各村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打击查处、台账建设等情况,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应付推诿、反弹蔓延的村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重点整治,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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