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904-0100-2023-00016
  • 发文字号: 贯政综〔2023〕26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贯岭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3-07-17
  • 标    题: 关于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贯政综〔2023〕26号
来源:贯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18 17:19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高素质的经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队伍,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和普查原始数据质量的基础和关键。根据《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经普办〔2023〕11号)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鼎政综〔2023〕32号)文件要求,为有效地组织好“两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镇经普办负责监督指导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各村委会负责本村普查员选聘工作及其日常工作的管理。以各村行政区划为主,结合本村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周密组织,严把质量关,多渠道选聘普查员,镇经普办从各村干部和各有关科室工作人员中择优选聘普查指导员,确保于7月19日前完成“两员”选聘工作。

  二、选聘原则及条件

  (一)两员的工作要求: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开展普查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普查员的基本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经培训能够使用普查设备独立开展工作。参加过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普查指导员的基本条件:除具备上述普查员所具备的条件外,政治觉悟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熟悉普查区情况,具有指导普查员顺利完成普查工作的能力。

  (四)两员的选聘原则:普查小区规模一般控制在150家调查对象左右,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和一台普查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等手持电子终端);每个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要留有一定的预备人员,普查员队伍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以确保普查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要统筹用好基层人员力量参与普查工作,会代中心会计、综治“网格员”、驻村指导员、包村(社区)干部等,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五)两员的报酬待遇:聘用“两员”的劳动报酬应在普查经费预算中予以保障,根据所在地工资水平及有关规定,向直接聘用人员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商调兼职承担普查任务的人员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保留原有工作岗位。入户调查期间发放经济普查费用补助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3〕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任务

  (一)普查员的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参加普查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有关细则,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技能。二是主动熟悉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界线和电子地图,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入户路线。三是入户登记时,向普查对象做好宣传告知工作,认真查阅核对普查对象的各种证照和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资料。四是正确使用普查设备完成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的数据采集、审核、上报。五是严格执行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六是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普查设备的保管。七是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的工作任务。一是掌握所负责的普查区域范围及普查区、普查小区边界,了解各阶段工作内容,合理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协调、落实所负责普查区域的宣传动员工作,分发普查用品。三是对普查员进行组织、指导。协助普查员完成普查软件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组织、协调、指导、帮助普查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及时解答普查员提出的疑问,掌握普查员工作进度。四是密切沟通联系当地普查机构,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将普查机构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普查员。五是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六是组织普查员作好普查资料收集、整理和普查设备交接。七是完成福鼎市、镇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管理

  (一)严格人员管理,确保持证上岗。镇经普办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两员”的管理,加强对“两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督查、指导,要对选聘的“两员”按普查区编组、造册,及时将“两员”信息上传至第五次经济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并通过人员管理系统对“两员”信息进行制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件只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对非法使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规范工作纪律,提高安全意识。“两员”选聘后,要保持人员的相对固定和工作的连续性,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换。执行入户调查普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出示《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亮明身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对在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在普查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镇经普办要将安全教育作为“两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各种方式提醒“两员”加强对自身生命、财产的保护意识。“两员”在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由市经普办统一购买。

  (三)建立奖惩机制,保障“两员”权益。镇经普办要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法保护和支持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独立开展普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按正确的口径、范围等进行纠正。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视情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强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宣传激励,对普查工作认真负责、贡献突出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误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处罚。

  五、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村按照“两员”选聘及管理工作要求,于7月19日前负责将辖区内普查员信息表(模板见附件)上报至镇经普办,镇经普办从各有关科室中择优选聘普查指导员并收集汇总普查指导员信息表。

  “两员”信息表需收集“两员”身份证号码并确保准确无误,用于市经普办统一购买“两员”人身意外保险;其他信息与省经普办《关于应用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经普办〔2023〕10号)要求的“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普查‘两员’信息导入表”一致。

  附件:1.“两员”信息表(模板)

      2.“两员”人数要求

  贯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联系人:林禹宏,联系电话:15060232859)

  

附件1

  “两员”信息表(模版)

 

 附件2

  “两员”人数要求

 

普查指导员

普查员

贯岭村

1

3

分水关村

1

2

茗洋村

1

1

军营村

1

1

透埕村

1

1

何坑村

1

1

溪底村

1

1

排头村

1

1

西山村

1

1

松洋村

1

1

文洋村

1

1

邦福村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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