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琳政综〔2017〕26号
发布时间:2017-02-28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白琳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琳镇党政办联系0593-7371001。

一、  概述

   2016年白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由党政办负责,镇直各部门、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平时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并交流学习心得,配备专兼职人员2名,专用电脑1台,保证相关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准确,有效提升了我镇的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类和安全生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利用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起。历年累计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为1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历年收费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度没有针对白琳镇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对《条例》深刻理解不够;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面向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高;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规范公开目录;积极参加宁德市信息公开科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同时也对政府信息进行监督。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3 4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3 4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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