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914-0100-2021-00006
  • 发文字号: 琳政综〔2021〕44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6-01
  • 标    题: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琳镇“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琳镇“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琳政综〔2021〕44号
来源: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08 10:20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鼎安委〔2021〕4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白琳镇“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白琳镇“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尹力书记、王宁省长等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省、宁德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前我镇实际,经镇政府同意,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宁德市和福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针对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第十组在我省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水上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消防等领域,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一般事故,严防再次发生较大事故。

  (一)水上安全。严厉打击违反伏休规定擅自出海作业渔船。加强船籍港源头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水上安全治理合力。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完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力量实战能力和应急水平。

  牵头单位:镇海洋渔业站;责任单位:各沿海村。

  (二)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运输配合派出所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持续排查整治临池塘、水渠、水库交通安全隐患,清理整治“马路市场”、铁路沿线和县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加大对农村地区、集镇周边道路的检查力度。

  牵头单位:镇道安办;责任单位:各村(居),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施工安全。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石材企业在建厂房、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共同整治。同时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

  牵头单位:金山工业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村(居),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综合执法队、水利站、防汛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按照《福鼎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方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落实“禁限控”目录,坚决防止外省淘汰落后产能向我镇转移;切实强化精细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开展安全整治“清零”行动,坚持打疏结合,实现动态清零;督促企业持续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和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设备完整性管理。对我镇江南气体有限公司、氧气经营部(审批8家,实际经营1家)、中石化和中石油2家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站(审批3家,实际经营2家)、民爆物品1家(福宁爆破公司),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摸排整治,积极推进我镇危险化学品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

  牵头单位:安环办;责任单位: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义务消防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严防采空区坍塌、火灾、中毒窒息、高陡边坡垮塌等事故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玄武岩矿山事故隐患,严格落实爆破管理制度,加强玄武岩矿山外包队伍清理,加强玄武岩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严厉整治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安环办;责任单位: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工贸安全。重点突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落实中毒窒息、高处作业、涉氨泄漏、粉尘防爆安全措施。认真组织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未开展全面自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和整改走过场的企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或关闭的责令停产和报请关闭,依法惩治工贸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安环办;责任单位:各有关村(居),派出所、金山工业区管委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消防安全。认真汲取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华阳染整有限公司“2·25”事故教训,紧盯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餐饮娱乐和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两处突出火患隐患点督办治理整改(翠郊古民居、翁江肖家大厝、白琳老街)。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火灾隐患治理。

  牵头单位:安环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市场监管管理所、文体中心、综合执法队(义务消防队)、卫计办、社会事务办、村建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城镇燃气安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白琳温福、安燃两个燃气经营部安全管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各燃气经营部送气工是否有私存液化气瓶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治理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安环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村建所、综合执法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除以上八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责任单位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所、办)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找准重点,强化攻坚,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5月30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要对照综合整治重点深挖细究,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和思想上松懈、责任压力层层衰减等问题。各有关单位近期要开展自查整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否存在管理制度缺项、主体责任缺失、执法监管缺位、配套体系缺漏等方面问题,通过自查整改。还要进一步解决个别单位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不落实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部分街直单位和科室对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认识不够到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自觉性不足,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督改不力,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管责任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安全宣传覆盖面不够,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平衡情况的改进。各有关单位还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2021年6月1日-6月30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对照责任分工,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并挂牌督办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2021年7月1日-7月31日)。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省、宁德市和福鼎市“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认真按照白琳镇政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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