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914-0100-2021-00003
- 发文字号: 琳政综〔2021〕29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4-14
- 标 题: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渔业船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突破“难、硬、重、新”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渔业安全基础,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鼎市渔业船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鼎海渔〔2020〕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船舶分布和生产实际情况,本着以服务渔民,方便渔民,减轻渔民负担为宗旨,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渔业船员培训考证工作,规范渔业船舶船员安全作业行为,显著提升我镇渔业船舶船员持证率,预防和减少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培训对象
在白琳镇从事渔业生产作业的海上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第一阶段渔业船员培训宣传
宣传时间:2月份至4月份
宣传地点:藤屿村、白岩村、沿州村
负责单位:白琳镇人民政府、有资质的培训学校
(二)第二阶段伏季休渔期间渔业船员培训
1. 普通船员培训
培训时间:5月1日至9月16日
培训地点:沿州村、藤屿村
培训机构:宁德鑫辉船务有限公司、霞浦县海翔船舶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 职务船员培训
培训时间:5月1日至9月16日
培训地点:三沙文技校
培训机构:海翔船舶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第三阶段渔业船员培训
培训时间:10月份至12月份
培训地点:白琳镇人民政府
培训机构:宁德鑫辉船务有限公司霞浦县海翔船舶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培训方式:分散报名;集中考试;上门办班或者网络授课
四、实施方法
1. 理论学习和实操训练相结合
2. 传统授课和多媒体教学相结合
3. 观看影像案例分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结合宣贯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深入开展渔业船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重点既要突出渔业船员未持证出海作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又要结合已经发生的海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广大渔民群众的守法和安全意识。
(二)创新监管方式。要根据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各责任单位要创新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方式,逐步推进渔业普通船员线上培训进程,推行渔业船员证书网上无纸化办理,加快实现渔业船员证书电子化管理,提升渔业船员管理水平。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海上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港口巡查、海上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封港清查”行动等专项行动以及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重点加强对渔船船员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重点渔村、渔船和渔民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加强对港口和海上作业渔船的登临检查,严厉打击职务船员配备不足及未持证上岗等行为,敦促渔民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有效提升辖区海业船员持证率。
六、措施保障
通过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渔民群众对船员安全能力培训的认识,把船员安全能力提高到个人健康、生命安全、家庭幸福的高度来对待,进一步增强海上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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