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914-0100-2019-00024
  • 发文字号: 琳政综〔2019〕143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19-10-16
  • 标    题: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白琳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白琳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琳政综〔2019〕143号
来源:白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22 11:08

  沿海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鼎市白琳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 

  福鼎市白琳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三无”船舶管理,防范“三无”船舶赴敏感海域生产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闽政文〔2012〕317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等违法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闽委办〔2014〕6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及处置非法采捕红珊瑚船舶和涉渔“三无”船舶的意见》(闽政办〔2015〕29号)及《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安委〔2019〕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依法规范的思路,全面清理取缔总长超12米的涉渔捕捞船舶从事非法载运游客,超海区占航道作业生产、休闲捕捞及垂钓娱乐等行为的“三无”船舶。力争实现乡镇船舶规范化管理,总量只减不增,船舶总体规模与沿海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海洋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二、整治对象

  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拥有或经营的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含钢制、木质船舶及泡沫排筏)。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机构

  成立福鼎市白琳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形成以镇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海洋与渔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海洋与渔业站站长王晓剑兼任。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9月5日-9月30日)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平台,大力宣传“三无”船舶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地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维护海上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

  各沿海村成立调查组,对辖区“三无”船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船主基本情况、船舶基本情况、习惯作业情况等,做到登船核查、人船相符,并拍照存档、登记造册,以全面掌握“三无”船舶分布情况,确保排查无盲点、全覆盖。

  (四)综合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福鼎市白琳镇“三无”船舶拆解处置协调小组由福鼎市白琳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担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根据相应的“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办法及补助方案等,切实做到把不安全的、存在隐患的“三无”船舶清出去。

  根据《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等规定,要做好以下类型的“三无”船舶取缔工作。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三无”船舶由镇政府报市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拆解。

  ①船舶总长12米以上,从事渔业捕捞生产作业的“三无”船舶。

  ②用于营业性载客、运输等的“三无”船舶。

  ③从事跨区域、偷越界到敏感海域作业生产被查获的;从事偷渡、走私、贩毒贩枪、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乡镇船舶。

  ④船舶不适航、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三无”船舶。

  ⑤未申请纳入管理的“三无”船舶。

  ⑥其他违法违规“三无”船舶。

  按照属地负责的要求,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扣除被列入清理取缔类型且符合沿海群众生产和生活自用的船舶全部纳入管理;“三无”船舶所有人确有生产经营需要的,在其船舶报废后,按照“拆一建一、总量控制”原则,由镇政府负责批准建造并纳入乡镇管理,并建立健全船舶档案台账。登记在册的船舶要统一标识,上报市领导小组统一编制船名,统一制牌,避免虚假套牌行为。

  (五)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15日)

  本着“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建立健全“三无”船舶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管理体系,切实把涉及民生的“三无”船舶管起来、管到位。在这个阶段内,我镇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三无”船舶日常监管的具体办法,由镇海洋与渔业站组织并督促开展辖区“三无”船舶安全检查及防灾减灾工作。

  (六)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

  镇整治领导小组要总结“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事关维护我镇安全生产秩序及海洋生态保护的大局,各部门要从强化“四个意识”的政治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总体工作目标和各自责任,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在镇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落实到村,落实到船,落实到人。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属地负责。船舶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村(居)干部要对辖区内“三无”船舶进行网格化监管。

  (四)强化保障。从渔民的生产、生活出路等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考虑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因素,强化日常管理、宣传教育、安全培训、清理取缔等工作,加强救生安全设备配置。镇政府要加强船舶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领导,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确保我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福鼎市白琳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福鼎市白琳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林  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郑昌冰(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成  员:  谢允进(白琳派出所所长)

  陈  辉(白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夏小红(镇综治办常务副主任)

  林梦娴(镇党委宣传干事、卫计文体中心副主任)

  张莉莉(镇党政办副主任)

  王晓剑(镇海洋与渔业站站长)

  朱演邦(镇安环办主任)

  黄可勇(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赖庆良(镇环卫所副所长)

  陈伯满(白琳财政所所长)

  蒋招杰(藤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昌杨(旺兴头村委会主任)

  欧阳昆强(白岩村委会主任)

  周友潘(沿州村委会主任)

  裘自金(翁江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海洋与渔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海洋与渔业站站长王晓剑兼任。各单位如有人员调整,相关工作由继任者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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