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概算,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计算工程投资与造价的文件,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二条经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