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

概述

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用于支付租赁住房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每间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申请时效一年,目前每个缴存者每月提取上限为600元,提取时需出具无房产登记信息证明。 

申请对象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 

 

申请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额度。

3.各设区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条件。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4.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步骤1: 受理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在缴存地是否无房、与上次提取时间是否间隔满12个月; 2.是否有公积金贷款余额; 3.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办理结果:

单笔审批表

步骤2: 决定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在缴存地是否无房、与上次提取时间是否间隔满12个月; 2.是否有公积金贷款余额; 3.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4.系统录入是否准确、完整。

办理结果:

提取凭证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02:3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03:00-06:00)

办理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龙北路住建局三楼

 

 

网上办理

闽政通扫码

咨询电话

0593-7852916

政策文件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宁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常见问题

问:租房提取公积金对将来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答: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不会影响到贷款额度

问:租房提取公积金成功后,多久可以到账?

答: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会将提取的公积金打到提取人提供的一类银行卡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会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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