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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来源: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1-1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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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法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分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三级:完全生活自理障碍、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和部分生活自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