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龙安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经市委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23年以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明确的地方党委12项责任内容和部门党组(党委)11项责任内容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对象
分为重点检查、常规检查两类。为避免重复检查,2023年以来宁德市委、福鼎市委巡察或今年宁德市委主体责任延伸检查的乡镇、市直单位不再纳入检查范围(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
1.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龙安党委,同时纵向延伸检查1—2个村、居(社区);
2.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安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健局、退役军人局,同时延伸检查其1—2个下属单位。
(二)常规检查
对其他市直单位开展常规检查,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组织领导
实行检查组负责制,成立18个检查组,抽调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等班子成员任组长,由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同志任副组长。检查组成员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见附件2),组长所在单位安排1名干部兼任联络员,由市委办公室(党建办)统筹调配。
五、检查方式及流程
检查分为问题收集、实地检查、约谈反馈、整改落实四个环节。
(一)问题收集
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汇总纪检监察机关2023年以来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市直有关单位(市委督查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巡察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发改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审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信访局)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开展“三争”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收集到的问题素材,按乡镇、部门分类,分发各检查组。
(二)实地检查(1—2个工作日,12月底前完成)
由检查组组长带队开展重点检查,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谈话了解、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了解被检查乡镇(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不召开见面会、反馈会,严禁层层陪同,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1.对照检查。对照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逐项检查。
2.情况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
3.清单见面。将“问题清单”“问责建议”与被检查乡镇(单位)主要领导沟通,征求意见,形成共识。
(三)约谈反馈(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
重点检查开展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由相关市领导带队,原则上安排半天时间。
1.集体约谈。带队市领导主持,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通报发现的问题,市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其中,对乡镇(街道、龙安),集体约谈党委班子成员,纪委副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市直单位,集体约谈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2.个别约谈。带队市领导约谈被检查乡镇(单位)党政“一把手”在内的领导班子成员,约谈的形式和对象由带队市领导确定,其中,约谈党政“一把手”时一并移交“问题清单”“问责建议”。
(四)整改落实(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
由各检查组督促被检查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整改:
1.制定整改方案。接到“问题清单”“问责建议”后,1个月内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提出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经检查组审核后组织实施。
2.形成整改报告。3个月内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检查组审定后报送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六、结果运用
(一)汇总报告。检查组应在约谈反馈后2周内提交检查情况报告。
(二)失责追责。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注重政治问责,聚焦“关键少数”,依规依纪、精准问责。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向做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自接到“问责建议”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责任追究工作。
(三)通报情况。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市纪委监委对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分别通报;被检查的单位以党内通报的形式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七、职责分工
市委办公室作为协调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拟定检查方案、协调安排市领导带队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检查、牵头起草检查情况报告并提请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等工作。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巡察办、市直机关工委等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具体负责细化检查内容、抽调人员参加检查、参与起草检查情况报告等工作。实行检查组负责制,具体负责拟定各组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形成各组检查情况报告、督促整改等工作。
八、有关事项
1.检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2.重点检查乡镇、单位要指定1名干部担任联络员,于12月20日前向市委办公室报送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络方式(联系人:谢黎明,联系电话:7816878,传真:7809700)。
附件:1.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
纳入检查单位名单
2.2023年度福鼎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组成员名单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不纳入检查单位名单
一、五届宁德市委第五轮第一批巡察
时间:2023年8月17日—9月16日
市太姥山管委会、太姥山镇
二、2023年第一次县级交叉巡察
时间:2023年2月15日-3月26日
市法院
三、十四届市委第四轮第一批巡察
时间:2023年4月10日—5月12日
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沙埕镇
四、十四届市委第四轮第二批巡察
时间:2023年6月5日—7月7日
市应急局、福鼎一中、福鼎教师进修校、国投公司、店下镇
五、十四届市委第四轮第三批巡察
时间:2023年7月31日—9月1日
市发改局、城投公司、佳阳畲族乡
六、十四届市委第五轮第一批巡察
时间:2023年10月12日—11月10日
市委党校、市开放大学、残联、贸促会、总医院、桐山街道
七、十四届市委第五轮第二批巡察
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12日
市财政局、审计局、磻溪镇、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
附件2
2023年度福鼎市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领 队:林 青 市委书记
组 长:周瑞晓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副 组 长:洪品道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刘 莉 市委办公室文电审办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王华佗 市委政策研究中心政研二室主任
林燕蓉 市委办公室改革与财经股副股长
检查对象:点头镇
第二组
领 队:周春海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组 长:郑 磊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 组 长:周锡梯 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郑君慧 市效能投诉中心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陈舒婷 市政府督查室干部
李志翔 前岐镇区域发展办公室一级科员
检查对象:贯岭镇
第三组
领 队:林乃平 市委副书记
组 长:周瑞晓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副 组 长:王清贤 市纪委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刘 莉 市委办公室文电审办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王华佗 市委政策研究中心政研二室主任
林燕蓉 市委办公室改革与财经股副股长
检查对象:山前街道
第四组
领 队:蓝承忠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组 长:陈佳佳 市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市职教社专职副主任
副 组 长:林声锐 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余静如 市职教社四级主任科员
林倩婷 市委统战部一级科员
郑 微 沙埕镇党建办副主任、一级科员
检查对象:硖门畲族乡
第五组
领 队:郑健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组 长:郑 健 市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黄 琳 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郑圆圆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干部
吕小敏 市委宣传部未成中心负责人
陈明真 桐山街道党务工作者
检查对象:公安局
第六组
领 队:缪生惺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组 长:李翠云 市纪委常委
副 组 长:郑飞燕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
成 员:陈 是 市纪委监委组宣部副部长
耿 华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干部
王茹惠 白琳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检查对象:水利局
第七组
领 队:林丽凤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组 长:叶维庭 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 组 长:陈思杭 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陈英诚 市委组织部干监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王谢群 市基层党建指导中心副研究馆员
许新旭 山前街道团委副书记
检查对象:人社局
第八组
领 队:邝振华 市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组 长:李翠云 市纪委常委
副 组 长:郑飞燕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
成 员:陈 是 市纪委监委组宣部副部长
耿 华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干部
王茹惠 白琳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检查对象:嵛山镇
第九组
领 队:杨文生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组 长:王纯华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张 忠 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陈德葛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张步成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郭秋盈 桐城街道党务工作者
检查对象:白琳镇
第十组
领 队:袁郑随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组 长:叶维庭 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 组 长:陈思杭 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陈英诚 市委组织部干监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王谢群 市基层党建指导中心副研究馆员
许新旭 山前街道团委副书记
检查对象:管阳镇
第十一组
领 队:庄超和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组 长:郑 磊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 组 长:周锡梯 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郑君慧 市效能投诉中心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陈舒婷 市政府督查室干部
李志翔 前岐镇区域发展办公室一级科员
检查对象:交通运输局
第十二组
领 队:刘建麟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组 长:郑 健 市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黄 琳 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郑圆圆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干部
吕小敏 市委宣传部未成中心负责人
陈明真 桐山街道党务工作者
检查对象:退役军人局
第十三组
领 队:提力克·哈力克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王纯华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张 忠 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陈德葛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张步成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郭秋盈 桐城街道党务工作者
检查对象:前岐镇
第十四组
领 队:李闻笛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陈 丰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副 组 长:王为齐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林慧怡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四级主任科员
林温婷 市直机关党员服务中心干部
史忠源 党史办综合股工作人员
检查对象:卫健局
第十五组
领 队:郑兴邦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肖 鹏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副 组 长:翁亦兵 市委巡察办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滕芸璐 市委办公室信息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黄益涵 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
金 源 贯岭镇党委党建办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检查对象:工业园区管委会
第十六组
领 队:雷成才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肖 鹏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副 组 长:翁亦兵 市委巡察办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滕芸璐 市委办公室信息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黄益涵 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
金 源 贯岭镇党委党建办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检查对象:桐城街道
第十七组
领 队:陈晓龙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陈佳佳 市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市职教社专职副主任
副 组 长:林声锐 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余静如 市职教社四级主任科员
林倩婷 市委统战部一级科员
郑 微 沙埕镇党建办副主任、一级科员
检查对象:叠石乡
第十八组
领 队:陈 煦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陈 丰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副 组 长:王为齐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林慧怡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四级主任科员
林温婷 市直机关党员服务中心干部
史忠源 党史办综合股工作人员
检查对象: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