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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市委办 发布时间: 2023-08-2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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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安党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规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提高组织效率、优化资源分配、促进沟通协调,进而做好全年工作、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总体上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衔接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含工作总结、要点),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深落实落细。但也有极个别乡镇和部门存在年度工作计划制发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对工作推动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科学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既要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宁德市工作要求,学深吃透上级精神,又要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贴合乡镇部门实际。既要保证计划内容饱满,又要兼具可操作性;既要避免目标过低,缺乏挑战性,难以激发主动性,又要量力而行,杜绝好高骛远,脱离实际“空谈”。同时,要注意工作的连续和衔接,做到“瞻前”“顾后”,既要“回头看”,延续重点,“一年接着一年干”;又要“向前看”,突出亮点,沿着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遵守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其中,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应当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作为宣传动员、统一思想、集思广益的重要过程。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特别是事关机构编制、财政经费、重大项目、表彰表扬等事项的,起草单位事先要充分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经协调后仍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应当列明各方理由依据,提出倾向性意见后,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

  3.改进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年度工作计划应当紧盯本辖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和数据指标,深入分析研判,查弱项、补短板,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并细化工作要求。文风应当“短、实、新”,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不得简单重复上年度工作计划,或者照搬照抄上级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篇幅一般不超过10页、5000字,杜绝穿靴戴帽,力戒形式主义。

  4.着力提高文件出台时效。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原则上应当于1月底前上报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如需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原则上应当于4月底前出台;确有困难无法及时完成的,应当向市委、市政府说明理由。如因上级部门、上级议事协调机构年度工作计划发布时间较晚,其内容与市本级已出台的年度工作计划存在冲突的,相关市直部门、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内容作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

  5.对标对表狠抓督查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发、报送情况,纳入专项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发现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发时效滞后、制发程序不规范以及照搬照抄、穿靴戴帽等问题。

  请各级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