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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埕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沙埕镇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12-0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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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12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沙埕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针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7月18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巡视巡察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党委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逐条对账认领问题,逐条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对应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合力网。

  2. 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镇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坚持分管领导靠上抓,各村和有关部门具体抓,从严从实推动整改到位。同时针对存在的5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65条,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 强化担当作为,狠抓整改落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镇党委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8次,听取各责任领导落实整改阶段性进度的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并对下一阶段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情况进行及时提醒,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4. 立足长远发展,夯实整改成果。坚持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抓手,重新修订或完善《沙埕镇上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沙埕镇进一步健全“两违”综合治理网格化加强巡查管控工作方案》《沙埕镇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沙埕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差旅费核销管理办法》《沙埕镇机关管理制度》《沙埕镇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试行)》《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并于8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动真碰硬、红脸出汗、促进工作”,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镇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践行“靠海吃海念海经”的理念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聚焦本镇旅游发展目标,突出打造小白鹭村、敏灶村、王谷村、台山村等四个精品旅游村,目前小白鹭村2022年4月完成3辆旅游观光车购置,6月完成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生态停车场一期工程,2023年3月完成生态停车场二期改造提升修缮工程招投标、休闲民宿二期装修工程以及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部分工程,9月完成小白鹭海滨度假村景区2A创建,10月完成宁德市示范金牌旅游村创建验收工作。敏灶村2023年7月动工建设墩尾停车场和墩尾景观道路提升项目。官城村预计年底完成小型网红打卡点建设。二是2023年6月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聚光农业、闽威公司等渔业养殖龙头企业发展深远海大网箱养殖大网箱5口。三是通过与市海洋与渔业局对接沟通,争取深远海养殖新技术的支持,目前已完成试验养殖环敏灶湾二倍体牡蛎200亩,发展湾外生蚝三倍体养殖3000多亩。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的嘱托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海上巡查工作,每周海上巡查不少于三次,今年以来,累计巡查121次,2023年7月已完成150多口违规渔排、200多个白色泡沫浮球的清理整治。实施敏灶湾玻璃纤维紫菜养殖二期项目,已完成400亩海域竹子更换玻璃钢撑杆,减少毛竹养殖紫菜使用量,较大程度降低了毛竹污染。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与蓝海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及时反馈海漂垃圾清理动态,9月14日对蓝海公司将海漂垃圾就地焚烧行为进行微信群通报。三是加大督查力度,9月14日建立镇村两级海漂垃圾监督群,增派镇村两级干部针对海漂垃圾未清理、清理不到位、就地焚烧等情况,及时反馈上报,已开展群通报3次,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3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3年8月,我镇已将黄岐上城、黄岐、墩头三级渔港自然岸线问题请示件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待自然资源部批复后,将积极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渔港开发建设公司做好安征迁等工作。加快推进渔港项目建设,目前岙底二级渔港已完成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投标,准备动工建设,后港三级渔港码头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组织验收,岙腰三级渔港码头已完成主体施工的70%。积极对接省海洋与渔业局,目前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评估报告已出具,将于近期批复,中心渔港扩建工程环评报告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将于近期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交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时,加快中心渔港造价预算等前期工作进度,确保12月31日前开展招投标工作。

    2.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4)关于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31日制作完成岙口等13个村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宣传栏,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全覆盖。二是丰富宣传形式,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暨“文化惠民·送戏下乡”、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等宣传宣讲活动6场次,利用公共LED屏等,循环播放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标语,注重培养青年宣讲队伍,选派1人参加福鼎市2023年8月26-27日“争优争先争效,新思想我来讲”主题宣讲比赛。

  (5)关于八个纳入”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13日修订完善最新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2023年7月26日、9月18日分别开展沙埕镇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特别强调“八个纳入”内容,督促指导各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做到立场坚定、思想清醒。

  6)关于“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20日对133份审批表进行重新签字纠正,审批表中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签字均由盖章改为手写签字。二是深化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4月13日制定印发《沙埕镇上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上网信息审批流程,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

  7关于保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举一反三开展排查,9月1日至9月15日对镇社会治理办,党政综合办等科室进行排查,未发现涉密问题。二是将保密工作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表,10月8日组织学习保密相关条例,8月16日、9月18日分别对各村(社区)和各科室相关人员开展保密专题培训,提升镇村干部保密意识。三是将保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四是建立计算机台账,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安全。五是2023年9月、10月对互联网计算机储存涉密敏感资料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 关于推动乡村振兴还有差距的问题

  8)关于违法用地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11日制定印发《进一步健全“两违”综合治理网格化加强巡查管控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向村书记、相关包村领导、组员和城管队员强调加强网格化巡查工作,同时,建立镇村两级巡查体系,确保在源头上减少天地网和部卫片图斑。二是加大整改力度,19宗未整改违法图斑,截至2023年9月12日已整改11宗,剩余8宗,其中:2宗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业主已缴纳罚款,现已列入全市围填海图斑集中备案,已上报至自然资源部海岛中心,待备案通过后可报批;2宗依托耕地后备资源,根据2023年计划,目前正进行调整补划;2宗补办报批手续,正积极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1宗已拆除生产设施,正准备对主体进行拆除;1宗正立案查处,待林业部门处理决定书下达后,可进行后续相关手续。三是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镇在市政府下发的违法图斑整改率和整改面积上综合排名全市第三。四是将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列入沙埕镇202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9)关于林地保护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沙埕镇林业违法图斑已于8月25日前全部完成立案查处,2023年1例林业违法图斑于11月28日完成立案查处。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横幅等宣传形式,加大毁林种茶查处宣传力度,林业局通报2023年沙埕未发现林业违法问题图斑。三是要求护林员严格执行林业局的相关要求,确保完成巡护频次,今年以来,累计巡护403次,及时发现制止3例破坏林地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10)关于海上休闲基地建设未启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发展瓶颈。7月11日市委主要领导组织市直单位到台山岛现场调研,并于7月25日组织召开市委专题会(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3〕21号)研究,11月26日完成台山岛打井2口,水质达标,并已组织协调市水利局拟采取工料法方式,对台山岛连心水库进行清淤扩容,以解决岛上居民用水难题;已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建设台山岛风光储充微电网项目,实现24小时无限供电,以解决岛上居民用电难题;已协调市交通局指导台山村公路建设及陆岛交通码头维护改造,以解决岛上居民交通难题。二是加快推进海上休闲基地建设。2022年12月已完成沙埕海上社区建设,并对接中道海洋开发有限公司于10月18日启动海上休闲基地综合体建设,新增2座木质管理房、1个120平方米太空舱、1个200平方米塑胶平台。

  (11)关于个别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建立沙埕镇20万以下村村集体经济工作台账,台峰村通过投资入股、茶厂出租、水资源费、房屋出租等措施,官城村通过投资入股、海域使用金、土地出租等措施,岙腰村通过海域使用金、土地出租、投资入股等措施,2023年12月突破20万元。二是2023年8月组建由包村领导、干部组成的村财帮扶攻坚组,跟踪协调村财增收项目。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2023年9月已向上级部门争取80万元。

    4. 关于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12)关于“非标”渔船管控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以来,联合渔政、海警、法院等部门在重点渔村渔港开展4次伏季休渔宣传活动。二是每周定期开展1次实船点验工作,已累计开展11次,对拒不服从指令的20艘船只进行核减,并列入封港打击对象。三是今年以来,通过联合执法查扣27艘“三无”船舶、14辆非法运输捕捞渔获物车辆。四是充分发挥定人联船制度,实时掌握船舶动态,加强安全生产及相关政策提醒。五是按要求配备8名船舶网格员,加强船舶隐患排查、安全宣传、台风撤离、敏感海域管控工作。

  (13)关于信访隐患处置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沙埕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成立行动专班,截至11月,共起底排查除历史遗留问题外矛盾纠纷40件,成功化解40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纠纷。二是针对信访积案,2023年5月调整充实信访案件专班,每月召开沙埕镇信访维稳工作例会,研究破解杨岐垦区地皮条信访积案等信访问题,积极联系杨岐地皮条购买群众进行协议签订工作,截至11月共签订协议142份,其中2023年签订43份。三是针对国庆两节及亚运会重点时期,建立信访维稳工作安排表,保障了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沙埕的平安稳定。

  (14)关于对船舶非法载客行为的风险隐患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协调沟通。9月1日上午,在龙安至沙埕的复航协调会上研究讨论复航方案,9月16日恢复航线,下阶段我镇将与市应急局提请市政府研究确定航运恢复所需补贴费用。二是加大打击力度。9月12日至9月15日期间,我镇联合应急局、海事处,海洋局,交通局和龙安管委会,开展打击船舶非法载客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复航试运行结合打击行动反映良好。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先后开展4次禁止船舶非法载客的宣传教育活动,3次海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3次驾驶员入户宣传,并在LED屏和码头等处发布复航通告。四是2023年3月开始,每半个月开展非标船舶安全检查,并建立相关台账,目前已开展15次检查,排查发现63个隐患点,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5. 关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有差距的问题

  (15)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23日完成集镇台湾街路边、南镇村入口处、岙腰村公路两边等乱堆乱放渔具网具的清理。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并结合创城活动,已陆续开展4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环境卫生整洁。三是发动镇村两级干部入户宣传人居环境相关政策,提升了群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识,累计发放宣传单500多份。

  (16)关于便民服务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18日组织镇村及便民窗口等涉及宅基地审批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二是2023年7月26日形成宅基地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单,列清联审部门所需审批材料,并承诺收件后6个工作日内办结。2023年7月6日建立“沙埕镇宅基地建房联合审查群”,议定宅基地审批意见,提高联审效率。

  (17)关于党群服务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日常监督,2023年8月开展村干部值班坐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入户走访等方式,定期抽查了各村干部值班值守情况。二是2023年7月27日开展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专项培训会、8月18日开展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专题学习会,有效提高村干部服务水平。三是2023年7月至11月镇纪委、效能办通过5次突击检查,3次电话抽查,村干部坐班值班情况已改善,均未发现无人值守情况,之后将常态化开展突击式督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管党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18)关于干部作风抓得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对巡察通报的相关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涉及人员积极接受批评教育,表示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态度。二是2023年7月分别组织召开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和纪委书记上廉政党课,督促各包村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提醒镇村干部履职尽责,加快推进村级各项工作开展。三是2023年9月以来,对村干部“四风”问题开展4次监督检查,发现敏灶、川石、黄岐等村工作推进缓慢,存在“慵、懒、散”现象,已督促包村领导加强对相关村的工作指导。同时,对镇干部包村情况进行督导,适时了解镇干部对村级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并将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镇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工作。

  (19)关于制度的笼子扎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23日印发《沙埕镇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并于8月17日组织镇干部职工学习差旅费报销文件及制度。二是针对4名干部在福鼎市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核销伙食补助及室内交通费4120元已完成核查并于2023年9月5日完成清退。三是2023年7月开展自查自纠,发现2019年以来部分领导干部驾驶私家车到宁德福州等地公务出差,按动车票核销往返车费的情况,并对不合规的报销进行清退,于2023年7月26日清退5人次,共计1557元。四是严格把控相关伙食补助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0)关于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会前碰头会,今年以来,已召开14次党委(扩大)会和党委会,逢上会研究议定的重大事项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会前充分沟通,确保会上充分讨论,会后坚决执行。二是已将“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列入10月8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和重要性认识,确保制度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三是7月以来已由镇纪委牵头,每季度对镇党政机关办公室、财务室、党建办等重要部门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各环节均严格按程序实施,2023年第三季度以来,累计检查2次,均未发现问题。

    2. 关于监督专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21)关于日常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以来,镇纪委围绕收缴海域使用金、玻璃撑杆紫菜养殖区租金和G228国道征地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6轮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敏灶、川石、黄岐等村存在紫菜养殖租金收缴缓慢问题,已督促相关村加快收缴力度。并对收缴海域使用金和G228国道征地工作推进缓慢的敏灶村、黄岐村、川石村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扎实推动22个村(社区)建立小微权力监督群36个,添加常住人口8000多人,以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入户走访46户,对日常监督发现其他问题线索2条,目前已进行初核处置。同时对监督发现的民生问题,主要涉及低保、大病补助等,已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迅速采取行动,目前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三是镇纪委将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向镇紫菜环保杆工作领导小组移交,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并督促跟进问题整改进度、对账销号,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向镇效能办通报,同时将日常监督结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全镇年终干部绩效考核当中。

  (22)关于未能自主发现问题线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提高队伍素质。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大学习力度,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共参加24场集中学习,撰写30篇微体会、交流发言5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对党纪国法的理解更加深刻,监督工作更加有力有序。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针对重点领域,采用实地督导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寻找问题线索,2023年9月初,通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2条,目前已移送市纪委案管室。三是加强村级纪检员的业务能力培训。2023年9月已对村级纪检员开展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使用操作4次,业务培训2次。四是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与镇会代中心、自然资源所等部门,9月召开联席会议,交换各部门意见,及时排查化解问题线索。

    3.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23)关于资金拨付审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川石村多支付非标扣件材料款已于2023年5月9日追回,黄岐村多支付非标扣件材料款已于2023年5月11日追回。二是2023年9月18日开展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邀请市农业农村局高级农经师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授课,提高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和监管。三是2023年9月对时任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镇会代中心和黄岐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关于存在照搬照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5日印发《关于转发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文件,组织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组织生活会业务流程培训,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学习,真抓实干,杜绝抄袭行为。二是2023年10月镇党委发函福鼎市妇联要求对时任组织干事给予处理,并对敏灶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每季度开展自查自纠,今年以来,已对各村(社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内业材料累计督查3次,发现交椅坪、川石、大白鹭等3个村存在内业材料记录不规范问题,已在限期内督促整改完成。

    4. 关于差旅费核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5)关于核销差旅费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23日印发《沙埕镇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完善沙埕镇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程序。二是2023年8月17日、9月18日分别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机关差旅费报销和村集体差旅费核销学习会,规范报销流程。三是严格把控相关伙食补助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四是2023年10月已补齐附件不全的差旅费核销单,并于8月初对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情况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6)关于差旅费报销异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23日印发《沙埕镇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二是2023年7月通过对财务票据的自查自纠,发现2019年以来部分领导干部驾驶私家车到宁德福州等地公务出差,按动车票核销往返车费的情况,并对不合规的报销进行清退,于2023年7月26日清退5人次,共计1557元。三是对2019年以来相互矛盾的差旅费10863元进行核查,应清退8610元,已于2023年9月14日完成清退。四是严格按照每季度报销差旅费制度,并对不符合报销程序的差旅费不予报销。

  (27)关于村级差旅费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23日修订印发《沙埕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差旅费核销管理办法》,严格把关核销差旅费。二是2023年9月对台峰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2023年9月18日开展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邀请市农业农村局高级农经师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授课,同时召开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差旅费核销管理办法培训会,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村干部差旅费核销管理。

    5.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8)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现金支付流程,对于大额费用,采取转账的形式进行支付。二是严格规范公务雇船费用报销流程,及时报销雇船费用,并于2023年8月1日开始对大额费用及雇车费用采取转账的形式支付。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确保形成长效机制。四是2023年9月对分管领导和财务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多核销党日活动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核查未参加党日活动多核销服装的人员名单,应清退23人共计服装费1764.5元,已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清退。二是完善党日活动开展制定方案流程,做好党日活动预算,严格把控各项活动的经费支出。三是2023年9月对机关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让其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0)关于无依据发放会议补贴和先进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核查会议流程材料,已整理相关会议方案于2023年8月1日附入相应凭证中。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对相关会议核销单,严格审核材料,对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报销。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对相关补贴及奖金按照文件执行,无文件依据的不予发放。四是2023年9月对镇森林防火办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1)关于清退的违规资金长期滞留账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违规资金的处置工作,镇纪委积极与财务部门对接,2023年9月已对长期滞留在镇政府账户的违规资金86520.23元完成账户处理。二是镇纪委2023年6月以来,每季度组织镇会代中心、财务部门对各项账目进行清账梳理,目前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下阶段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违规资金滞留问题再次发生。

   6. 关于对村级“三资”约束和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32)关于未按流程核销票据。验票、联签、审核等制度未执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起,严格按要求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人验票、联签、审核等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相关人员签字已补齐。2023年9月18日开展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邀请市农业农村局高级农经师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授课。2023年9月对镇会代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工作餐费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起,对各村核销事项及核销金额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经费支出合理合规。二是2023年9月18日开展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邀请市农业农村局高级农经师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授课。三是2023年9月对水生、南镇、沙埕3个村(社区)和镇会代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初完成对敏灶、南镇等11个村挂账情况的重新梳理工作,并登记造册,分类管理。二是根据2023年9月13日会代中心讨论建议,相关村已于9月底前完成应收款的发函举证催缴工作。三是对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长期挂账的项目,已于9月底前组织相关村的代理会计完成调账工作。

  (35)关于集体资产资源出租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14日已形成村集体经济合同、资产资源合同管理台账共计59份,并对即将到期的13份合同纳入跟踪管理,后期将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办法执行。二是2023年7月25日已通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向各村社区下达关于合同规范管理的通知。三是2023年9月18日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暨农村生产要素流转业务培训。四是2023年9月对时任黄岐、敏灶、后岙包村组长进行提醒谈话,对后岙、敏灶、黄岐3个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 关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

  (36)关于项目档案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梳理共有11个项目材料缺失,截至2023年9月已补齐。二是2023年10月重新研究修订《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三是2023年9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7)关于招标控制价及结算审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岙口村公路沿线景观提升工程送审价与审核书内价格不一致问题进行重新核查,核实属于软件计算方式问题,158254元属未下浮价格,142708元属下浮后价格。二是针对结算未经审核项目(川石村渔港码头路灯旅游工程、南镇村上澳自然村通往扁南和印山自然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南镇村美岩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已于2023年9月委托第三方进行重新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相应整改。三是2023年10月重新研究修订《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结算审核监管。四是2023年9月组织召开镇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学习《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鼎发改法规〔2023〕3号)和《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向镇村干部详细讲解工程项目实施流程,加强镇村干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了解。五是严格项目分类管理,2023年9月召开镇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对预算50万以下的项目(水岙村码头到公路的村道修复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指出存在问题,已按要求完成预算修改。2023年9月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8)关于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梳理7个项目多支付的工程款项,其中川石村榕树休闲广场及村口改造工程款尚未支付,无需清退,其余6个项目涉及资金10.402681万元已于2023年9月18日完成清退。二是2023年10月重新研究修订《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今后实施的镇村项目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规范结算审核监管。三是2023年9月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镇干部、岙口村和小白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39)关于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再次更新干部职工周五外出报备方式,实行单独报备登记,微信群内再次提醒、强调,有效解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问题。二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考勤,个人信息已逐一录入考勤系统,并再次强调考勤制度。三是镇效能办每周统计一次上周考勤情况并在全镇通报,考勤情况呈主官阅示。四是2023年10月重新修订印发《沙埕镇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五是镇纪委、效能办每周常态化开展1次以上随机抽查领导班子、干部职工考勤情况并进行通报,2023年7月起累计抽查20次,将抽查情况在全镇或微信群内累计通报20次,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1次。

  (40)关于推动中心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1日以来,已开展集镇环境集中整治17场次,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城管、文明办、团委、各村居等共同参与,对集镇三条主街道占道经营、杂物堆放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2023年第二季度和8月份创城考评在全市乡镇中分别排名第二、第四。二是联动卫生院等部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持续做好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

  (41)关于“抓乡促村”力度不足,督促镇财创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已完成一是截至2023年9月21日已完成租金催缴8.4万元,养殖户谢加志尚拖欠2.1万元租金,因黄鱼养殖连续亏损3年,近两年负债累累,今年鱼苗成活率低,亏损严重,征收存在困难,我镇工作人员多次向谢加志催缴欠款,均未果,10月24日向谢加志送达律师函,11月3日收回欠款2.1万元。二是已成立工作专班,按上级要求有序征收2023年度海域使用租金,目前已完成征收29.14万元。

  (42)关于村级组织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玻璃钢撑杆紫菜养殖租金和海域使用金不到位问题,镇村成立工作组,向未收缴养殖户发放催缴通知单,对未缴纳租金养殖户名单进行公示,对拒不缴纳租金的养殖户将通过法律渠道催缴,截至11月底,已收缴玻璃钢撑杆紫菜养殖区租金239.5061万元、占比82%,已收缴2022年海域使用金200.4万元、占比76%。8月1日联合镇纪委办、市海整办、市渔政执法人员前往小白鹭召开贝藻类海域使用租金催缴会议,会上要求小白鹭村委梳理辖区贝藻类养殖户基本信息及应缴金额,于8月24日进行公示,近期将联合市海整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镇纪委再次前往小白鹭召开催缴会议,并在会上逐户分发催缴通知单,对不配合海域使用租金收缴工作的养殖户停止其2023年养殖资格并拆除现有养殖设施。

    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实的问题

  (4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再次学习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要求,结合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已完成“四必谈”全覆盖要求。三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3年8月28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领导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动真碰硬、红脸出汗、促进工作”的效果。

  44)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5日印发《关于转发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文件,组织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组织生活会业务流程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在多次会议上对包村领导进行再次强调,要求包村领导落实列席支部大会党员大会制度,加强组织生活会业务流程指导和全程把控。三是2023年6月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台峰、岙腰、后港、台山、水生、外岙等6个村(社区)党支部存在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三会一课”以两委会代替支委会等问题,已在限期内督促整改完成。四是2023年9月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组织干事和沙埕、内岙、台山、后港、敏灶等5个村(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王谷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组织生活会实效,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5)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5日印发《关于转发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文件,组织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组织生活会业务流程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2023年8月10日成立党建指导专班,落实班子成员列席支部大会党员大会制度,加强民主评议党员流程指导和全程把控。三是2023年9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水岙、敏灶、交椅坪、岙口等4个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 关于抓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4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6日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专题会,切实提高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二是2023年6月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查看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9个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成,并将检查整改结果列入年度村(社区)绩效考评中。三是2023年9月对未按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未按规定每年上一次党课的16个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年按计划上一次党课,并及时做好记录。2023年9月对时任组织干事进行批评教育。

  (47)关于党费交纳不足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6日开展党费收缴专题培训会,详细解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2023年6月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查看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督促支部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后岙村、自来水厂等5个党支部24名党员累计少缴纳的756.2元党费已于2023年8月全部补缴完成。

  48)关于未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6日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福鼎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各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二是各支部根据党员实际,认真谋划确定党日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形式,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表,按时开展党日活动,推动主题党日制度落到实处。三是2023年9月对王谷、水岙等7个村违规委托户外拓展公司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 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49)2019年以来,沙埕镇提任的2名干部未动议,未任前公示就印发任职文件,4名拟提拔干部未经党委会研究就任前公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29日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重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重要性。二是2023年9月修订完善《沙埕镇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试行)》,严格组织管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 关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50)关于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指出“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2019年7月以来采购的电脑,空调等资产进行整理,并将相关固定资产于2023年9月15日进行账务处理。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已于2023年8月完成固定资产整理,同时对后续采购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3年9月对财务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 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未健全的问题

  (51)关于2019年巡察报告指出落实省委巡视反馈具体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查看各村(社区)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形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纠正整改。二是9月6日、9月25日分别开展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各村(社区)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业务能力。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将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村(社区)绩效考评,推动各村(社区)工作落实。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黄岐上城、黄岐、墩头三级渔港三个项目业主单位均为福鼎市渔港公司,我镇负责协助安征迁工作,目前黄岐上城三级渔港码头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确定,正在报批用海。敏灶墩头三级渔港码头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确定,涉及自然岸线,上级用海申请报批暂停。黄岐三级渔港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确定,涉及自然岸线,上级用海申请报批暂停。因项目涉及用海红线问题,项目暂时搁置,需待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批复后方能进行,目前审批时间暂无法确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待上城用海批复后积极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做好安征迁工作。二是及时跟踪墩头、黄岐用海红线调整情况,待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后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做好安征迁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7581436,通信地址:福鼎市沙埕镇海滨南路三巷8号,电子邮箱:s7846513c11@163.com。

  中共沙埕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