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闽政〔2022〕31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2023〕2号)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鼎政综〔2023〕3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磻溪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吴舒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钟显芬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曾呈龙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宋冰冰 (镇党委四级主任科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振霖 (镇财政所所长)
陈 龙 (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负责人)
雷朝期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池昌峰 (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颜小周 (镇统计中心首席统计员)
林钰基 (磻溪供销社主任)
郑丽芳 (磻溪司法所所长)
林经辉 (磻溪自然资源所所长)
吴正兴 (磻溪林业站站长)
王良奎 (磻溪中心卫生院院长)
蔡玲玲 (磻溪信用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统计中心,具体负责经济普查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颜小周同志兼任。
福鼎市磻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